我覺得原PO 與 原PO男友達成的除了財產上的協議 ''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這要問律師)
其餘說的什麼健康檢查 或心理諮商 根本不具任何意義
健康檢查→ 我想原po男友應該不會笨到偷吃不戴套 即使沒戴 真的有什麼病
的機率也可能低於一半以下 反正檢查出來沒事的話 就可成功安撫原PO
心理諮商→ 假如以維持婚姻的存續為前提來諮商 我很好奇的是 原PO男友會
在諮商師面前說真話嗎? 如果沒說真話 這種諮商根本無效
從原文可以猜測出 雖然原PO男友打死不認數夜情 堅持只有一夜
(但以常理推斷 他的這個習慣應該行之多年了)
但不管幾夜 形成的原因都一樣 就是原PO男友 心理有問題
一夜或幾夜也罷 還會要求交換下體的照片留存
很可能代表男生有曝露狂傾向等不可測的心理因素
如果是原PO男友基於粉飾太平的心理諮商 不可能徹底治好
更何況這種心理病態 也不是諮商個幾次就會好的
原PO如果不是不嫁人會死的話 實在是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