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原PO的男朋友,
其實我女朋友當下完全是有說要修車,
只是我覺得該負責的不是他,而是闖紅燈的那傢伙.
因為我當年也有出車禍的經驗,
是完全對方撞到我,然後自己倒車.
而當下大概慰問一下之後,
一年多後我在當兵的時候,
卻鬧上警局...
(因為那時候,對方當事人有受傷,大概是,小腿被車子壓到小破皮.)
為了這件事情,我那時候在高雄當兵,還要南北跑.(當時事發在淡水)
而最後又說當天他剛動完腎臟手術,
一直到現在都覺得身體怪怪的.
最後是賠了對方一萬台幣了事...
因為我爸媽真的很緊張,又擔心我因為這樣被軍法審判什麼的.
所以對於車禍有抹不去的陰影
好了題外話
主要是我們在報警一件事情上,有所衝突
也不是說怕事什麼的,而是我女友認為,方完全幾乎是自摔,
而車體本身,也舊了,早就有磨損,只是在刮傷上,多一道刮傷.
事情當下,他很緊張,大概就是忽然闖紅燈,嚇到一堆人
而他只是其中的一個這樣,然後對方是騎過去然後自摔.
之後站起來,向在場所有人,說聲抱歉,然後就騎走了.
所以說起來是沒有會被反告,肇事逃逸一慮.
而我主張報警,主要是對於車禍有陰影
另外一方面雖然說老車了,但是被A到還是會不爽這樣.
而我女朋友是覺得我們又沒什麼損失,報警後可能我們還是這樣
但對方可能會因為這樣會有更多的財損跟麻煩.
所以才會主張不報警
大概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