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很正常的異性戀
原文恕刪
查資料顯示 到2012年為止 全台通報愛滋人數24239人
假設通報比率為30%(這已經算很樂觀了 很多人雜交後潛伏期根本不知道)
也就是台灣至少有 "八萬人" 愛滋病帶原
以台灣兩千萬人計算
也就是千分之4
換句話說 FB好友名單之中
至少有2個人是愛滋帶原
用更恐怖的來說
根據統計台灣男生約有4%的人是GAY(這數字一定不太準 網路上查到的)
也就是台灣(已兩千三百萬人計算)男生(男女比現在是106:100)中
2300*106/206*0.04=47.3
也就是47萬3千人是GAY
而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78%的愛滋病患者是同性戀
也就是80000*0.78=62400
62400/473000=13.1%大約等於1/8
這個數字代表什麼意思
數學不太好看不懂
但
真她媽太危險太可怕了
補注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www.cdc.gov.tw/info.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