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怎樣讓我妹清醒過來?

作者: kinwing (ki)   2013-10-03 23:54:47
※ 引述《akatyan (隱性打臉?)》之銘言:
: 第一次在BG版回文
: 其實那個男生的工作,就是專門陪日本或台灣來旅遊的多金女性談一場短暫的戀愛
: 然後順便吃女性的軟飯,以各種理由向女方要錢
: 當然他們這種專門談戀愛的BEACH BOY,會把這種建立在金錢上的戀情包裝的很好
: 讓女方真的覺得她找到了真愛,而不是像男人去下川島用錢買春
: 如果妳妹真的跑去找他結婚,在妳妹的錢用完之前
: 他還是會陪妳妹談戀愛,但是等錢用完了,妳妹就會變成一個妨礙他工作的存在
: 就會被甩了
: 不過也不算離婚,因為沒有在台灣登記,本來就不生婚姻的效力
: 至於要怎麼勸妳妹,我想是不可能的
: 就讓她去吧,不要匯錢給她,半年來就會回來了
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46 條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
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第 47 條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
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以上兩個準據法我的認知應該都是巴里島,
所以即便是在台灣的法院判決,婚姻應該是有效的?!
作者: 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台灣這方"認為這段"巴里島"的婚姻是否有效~會是重點嗎?
作者: pichupichu (浮雲飄呀飄)   0000-00-00 00:00:00
有朋友再國外結婚過,只要證書經過當地律法機關或
作者: pichupichu (浮雲飄呀飄)   0000-00-00 00:00:00
國使館認證過,除有沒違反我國善良風俗的話,就有效
作者: 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0000-00-00 00:00:00
也許我剛沒說清楚~其實我的意思是,對於"計畫婚後要在巴里島生活"(當然,假設一切還算正常)的兩人而言
作者: pichupichu (浮雲飄呀飄)   0000-00-00 00:00:00
漏字,我國使館。反過來說只要沒去主管機關認證,就
作者: 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0000-00-00 00:00:00
"台灣這方"是否承認這段婚姻~會是重點嗎?
作者: pichupichu (浮雲飄呀飄)   0000-00-00 00:00:00
可以合法的讓婚姻關係不存在,也就是騙婚~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0000-00-00 00:00:00
在原po他們想把妹妹抓回來或妹妹想回來時是重點...大概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0000-00-00 00:00:00
那如果已婚呢?會有重婚無效的效果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0000-00-00 00:00:00
詐騙沒撤銷應該還是有效的
作者: hipab (嗨趴)   0000-00-00 00:00:00
別鬧了 那麼帥 選擇多 一定叫你妹過去做牛做馬 或是另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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