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ink0206 (簡單)》之銘言:
: 但兩個人面臨一個無法進也無法退的問題...
: 女友現在不想要生小孩
: 現在去想以後也是不會想生
: 除非她自己願意
: 不然她不希望被要求要生小孩
: 而我自己近幾年也不打算生
: 但要是之後想生了怎麼辦?
: 總不能現在答應她說不生 之後卻又說要生...
首先,人是會變的。每個階段都會變。
我二十五左右時超級想生小孩的,現在三十初頭,變得很不想生。
我知道我現在是傾向不生,但再過個幾年呢?我也無法百分百的確定。
再來就是,人生每個選擇,都是一堆“比較得失”之後的結果。
在我二十五時,雖然我很想生,但我那時的另一半想等幾年。
我權衡得失,認為我可以等幾年,所以我沒有吵。
(雖然後來分手了)
我現任的伴侶是絕對不想生。
但我有跟他討論過,他說,雖然他不想生,但他更不想的失去我。
所以說,如果未來的哪天我想生,如果在那個時間點,
他還是認為“跟我在一起”比堅持不生小孩更重要,他會願意生/養/教育。
人生是計畫趕不上變化的。
但最重要的是,請為自己的每個選擇負責。
像我當初二十五時如果生了小孩,後來就算覺得小孩很麻煩,
我也還是要為當初我的選擇負責,還是要盡責照顧。
也不需要去怪罪當初二十五時為什麼“沒有想清楚”;
因為,你作的任何決定,都是正確的決定(只要你是有想清楚的)。
在當時的情況下,你看的想的感覺的,都是正確的。
把我再放回二十五,我也還是會很想生小孩。
如果我現在都不生,在四十時突然很想生了,
我也只能盡力去完成生小孩的夢想。
我也不應該怪罪現在自己為什麼不生一個;
也不應該怪罪為什麼我現在的伴侶不叫我生。
因為,我現在就是不想生。
當然,如果十年後,我現在很愛的伴侶因為我想生小孩而不想跟我在一起,
我也要理性接受。
因為,是我改變了,不是他改變了。
(當然,也很有可能我們到時就已經分手了所以我換了一個伴侶)
人生是一連串的經驗。
只要你有勇氣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沒什麼好怕的。
希望你能瞭解我想要表達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