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我媽都對我說:你的確是哥兒們。
第一次認真發自內心喜歡一個人是十八歲的事,在這之前,我以為都沒有人喜歡我,
過了22歲才赫然發覺18歲以前我造了這麼多孽。
18歲以後,每一次的認真付出,最後都會被冠上我們只是好朋友,我當你是哥兒們
的結論。於是每次我都逃走,消失在那個人的世界,然後23歲的我怕了。
漸漸的我忘記怎麼跟男生交朋友,我在想,或許不要有接觸我就不會被傷害了。
就算我認識一個我覺得不錯的人,也不敢主動跨出那一步了。
曾經交遊廣闊、毫無戒心,到現在的禮貌應對,失去熱情。
我是這樣的:以前我是喜歡上一個人,就會願意花時間接觸,然後盡可能對他示好,
見面、逛街等等的都沒問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平常的形象就是大剌剌的,所以才會
讓人感覺我並沒有其他意思,對方也會放心跟我出去,主動約我也只是因為跟我出去
好玩。
不主動不是我往自己臉上貼金,怕我跟誰接觸了那個人就會喜歡我,我照過鏡子。
而是我知道,只要我願意跟人主動交流,朋友並不是交不到,但是對於異性,我會
多接觸的人就代表我可能對他有意思,但過去的經驗告訴我,還是保守一點對自己
比較好,再也不想被發好友卡。
我知道是自己矛盾,但我也治不好這個病。交朋友其實沒有什麼,但我從以前對自
己的認識就是,知道怎麼交朋友也很愛交,也知道怎麼保持距離,我有意思的人的
對待方式是不一樣的,不過可能一般人覺得差異並不大。
所以現在的我,對於沒有工作接觸或是同學關係的異性,我只會微笑打聲招呼,不會
停留多說什麼,別人如果約聚會,有欣賞的異性場合我也會有點抗拒,沒有任何
原因理由,已經是自然反應。我明知道交個朋友也不會怎樣,但我居然完全喪失
這個能力,覺得已經不想努力了。
在LINE群裡我問過,有沒有因為受了太多傷害而開始不能相信人的八卦?
有人回我,有,而且變得很冷漠。
我想就是這個狀態,前前後後經歷過雙性戀、差點當上第三者、每晚電話陪聊、斬了
兩年才消失的搞曖昧魚男,還有整天要我幫他看衣服陪逛街,說沒有我很無聊的人。
受夠了這些,但我自己也膽小怕失去而不敢說清楚,真的說了對方也就真的消失了。
我治不好自己的病,很想忘記那些莫名其妙就造成的傷,但我走不出自己心裡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