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好這篇回覆是戰文,因為要戰的點真的太明顯了
可是我想戰的對象並不是原po,而是底下噓文的人
既然我決定要全力一戰了,就是雖千萬人,吾往矣
要噓我,要戰我,我都可以接受指教
第一.
我想請問,為什麼不應該『為了想談戀愛而談戀愛』?
這樣子到底有什麼錯?今天有人拿不定等等吃飯
應該吃魯肉飯還是排骨飯,難道你會跟他說
不要為了想吃飯而吃飯,你要想清楚
你真正愛吃的是魯肉飯還是排骨飯?奇怪了
因為肚子餓,所以為了想吃飯而吃飯這有不對嗎?
能吃飽就好了,魯肉飯排骨飯那個才是最愛,很重要嗎?
談戀愛本來就是為了想談戀愛而談,這到底有什麼問題?
為什麼這樣算是害人?說到底
男性與女性對於愛情的切入點本來就完全不一樣
寧缺勿濫存在於女性的基因中,但是寧濫勿缺卻普遍存在男性的基因裡
http://youtu.be/zxoqINqsJlM?t=4m12s
如果我有金城武,或者郭台銘差不多的條件,我當然必需要告訴自已
真心喜歡的人才可以追求,但是事實上絕大多數人都做不到這樣的條件
所以在追求女性的過程中,條件較差的魯蛇通常失敗機率也高
這時他應該繼續堅持追求,那個他想追求,但對方不讓他追的女人?
還是應該退而求其次,轉移目標去尋找他比較不喜歡,但較容易成功的呢...
我想,對於女性來說,應該是沒有人能理解男性的這種心態吧
你不理解沒關係,因為,沒有男性會白痴到對一個他正在追求的女性說
『其實我比較喜歡的是妳朋友,但是因為她拒絕我了,所以我才改追求妳』
但是請不要用道德的帽子扣在男性的頭上,對於男性來說
追求最喜歡的女性失敗之後,改而追求次喜歡的女性
這種行為對男性來說是一種生存的本能,如果他們不具有這種本能
他們一輩子也討不到老婆,這已經不是用道德就可以評論的事了
男女相處一定要真心喜歡這種事,如果說是結婚,
這種要求算合理,但是追求我不認為這是必要條件
如果有人不認同,我可以拿出證據,古代的煤灼之言,雙方連見面都沒見過
還不是照樣可以有美滿的婚姻,當然失敗的也有,這點我同意
但不可否認,沒有很喜歡卻仍然可以交往,
這種行為模式是有人在做,而且成功過的
當然這個舉咧很早就有人跟我戰過,他的回覆是:我們不是身在古代
那也可以,不用古代的咧子,用現代的也行,台灣有很多條件低下的男性
跑去娶外配,陸配,這些人用的理由大多都是『不得以』
但不管是不是真的不得以,但至少他們跟外藉新娘結婚的真正原因
不正就是為了想結婚而結婚嗎?但是這些人的婚姻,一定都以失敗收場嗎?
當然不可否認,外配婚姻失敗的咧子很多,但是成功的咧子,婚姻美滿的也不少
至少證明,男女在一起有沒有喜歡,
這並不是婚姻成功,或者戀愛成功的必要條件
你可以不認同這種觀念,但請尊重這種觀念的人
不要用道德的帽子扣在他們的頭上
否則,你這麼想當正義小天使,不如先把你家附近娶外配的勞工朋友
抓來罵一罵,說他們是在害人,做的到再來這說嘴
第二.
前面說到,娶外配除非是自已到國外認識,否則經人介紹的通常對雙方的暸解不深
那為什麼這樣的婚姻,仍然有成功的可能,而且也有婚姻幸福美滿的咧子呢?
原因很簡單,喜歡與愛這類的東西,並不是永恆不變,而是有時間性的呀
以前喜歡的人,現在未必還喜歡,以前愛的人,現在未必愛
這樣的經驗,對於戀愛經驗豐富的人來說,想必一定不陌生吧?
那麼相對的,不管是結婚還是追求,就算當時不喜歡,不愛又如何?
難道他們不能在往後的日子裡,經由相處而愈來愈喜歡,愈來愈愛嗎?
既然這種事有其可行性,為什麼在追求的階段聽到沒有很喜歡就開始不爽了呢?
當然,想必一定會有人回說,那萬一追求的時侯不喜歡,等追到手之後
發現仍然不喜歡怎麼辨?這不是害人是什麼?
這我就有疑問了,如果追求的時侯很喜歡,追到手之後
就絕對不可能不愛了,愛情保證永遠不會變質嗎?
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所以追求的時侯是不是喜歡
對於往後在感情上的發展,有什麼必要性的連結嗎?
答案是沒有,既然如此,那提這個有什麼意義?
我們可以來看看原po的文章
※ 引述《kumusou ()》之銘言:
: 因為到現在都沒交過女友
: 不是想怪環境,但是環境真的就是沒女生
: 我不是那種隨便玩玩的人
: 真的想追一定會對她好
: 只是不知道這樣真的再一起會如何
當然你可以說他嘴上隨便說說,誰會信
你不信是你的自由,但是若說他的行為在害人
我到想請問害人的證據在那?
你要用道德的帽子定他的罪,至少也該證明他真的有罪吧?
(既然有人這麼愛當正義小天使,那我也跳出來講個話不過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