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我又在分手後搭乘著國道客運的夜車回到居住地
只是第一次是大學時從臺北回到台南
這次相隔14年後變成高雄回到臺北
時光飛逝即便人事全非
兩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恰巧都終結在11月
14年前是我自己的不懂事以及醋意大發下親手毀了初戀
當時強忍悲痛背對著她大步前往車站卻淚流滿面已漸漸在記憶中模糊
11年前在人群中我找到了此生認定的真愛
那是一個跟我有著十足夫妻臉卻又愛哭的女孩
這11年來我接受了女孩的任性,包容了女孩所有的一切
我一直以為漸漸的改變自己已經可以與女孩共渡一生
也許順利的戀情讓我忽略了女孩的期待
即使後來我想努力彌補過錯但是女孩已心力交瘁無力回應
回想起來雙方家長第一次見面時我不經意摔破的湯匙似乎冥冥中註定了結局
時間久了葉子終究還是要離開樹
即使這11年來證明了我一直愛著女孩,我無法再次挽留女孩了
深愛著我的人提出分手也不會比我輕鬆
或許雙方平靜的說再見留下美好回憶已是值得慶幸的一件事
美好的戀情始於2002年6月
彼此都把人生黃金時期獻給對方
我想我們永遠都會記得曾經的悸動與甜蜜
我不會再對女孩說我愛妳
即使我心中仍有女孩的位置
我仍希望女孩能有更好的人能出現並且豐富她的人生
希望愛哭的女孩再次找到她的小太陽
早日重拾健康的身體與快樂的好心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