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facsls (bfacsls)》之銘言:
: 上個月在某飲料店看到一個店員,整個被她煞到,昨天鼓起勇氣要了連絡方式,
: 奇怪的是她沒給Facebook而是直接給line。
: 還是說這樣其實是正常的?
: 總之心裡有個疑問就是了,就在剛剛相談甚歡的對話結束後,
: 對方發給我一張出門卡,結束了這回合。
: 心裡奇怪的是,怎麼這麼晚了還出門呢?
: 索性上facebook搜尋了一下。
: 果不其然,疑似有男友的存在,
: 唉...這個機率雖然不是百分百,但我看也90%有男友了,
: 所以現在是...
: A.認賠殺出,斷絕聯絡(有點捨不得。)
: B.繼續當朋友(反正先當朋友,以後怎樣都很難說啦!)
: C.還沒結婚前一律視為單身(尼馬的,橫刀奪愛才是愛!)
: D.摸摸自己的LP尻尻洗洗睡。(幹!)
: 在公司被狗幹心情已經夠糟了,
: 現在又來個三溫暖(要到line超爽 疑似有男友...)
: 媽的我看今天難睡了G_G
: 麻煩請別推D
: 謝謝!
我建議選B, 我分享一下我的故事,我跟我的老婆當初是陪別人見網友(她陪同學,我陪同事),事後我們互換即時通(那個時候還沒有臉書,LINE), 然後在即時聊天才知道她有男朋友(其實當時我也有女朋友),然後我變成她諮詢對象,幫忙分析他男朋友的心態,甚至最後幫忙找男朋友劈腿蛛絲馬跡,之後她消失了一年多,後來我即時通也沒在用了,我都用MSN居多,一年多後是在E-Mail裡看到她寄電子耶誕卡給我,我就回信交換了電話號碼跟MSN,
那個時候我們剛好都單身,我就約她單獨出來玩就順其自然的在一起(我那時候剛分手算不算無縫接軌XD),現在還結婚生了個兒子,緣份這種東西很難講。
至於選C,我是認為橫刀奪愛的感情,不會長久,她今天會背叛男友選擇你,明天遇到更好的她一樣會背叛你,你反而要小心她是不是只是把你當工具人利用你(到時候你就真的要認賠殺出),不要傻傻的幫別人養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