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前女友和平分手 她提起的
雖然我很想復和 但短期之內應該無法
在一起短短幾個月 可以算是雙方初戀
分手原因 就是我的用心跟愛她感受不到
某些程度上或許真是我傷了她.......
只是之前她送我一個生日禮物 貴重倒是其次(有一、兩千塊)
我知道她不是個會在乎金錢的人 但是我認為這禮物很用心 真的
現在看著這禮物(當初收到後 收藏著沒有使用) 愧疚感很重
畢竟這禮物是給男朋友的 但是現在很明顯 我是不配的
因此 現在很煩惱 想把東西還給對方 其實也是想趁機看看她還好嗎
只是不曉得這樣的行為會不會又傷她一次 很猶豫
真心覺得自己不太會處理愛情 請各位幫幫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