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只是想尋求建議與安慰 沒有要利用PTT來攻擊人
我也上PTT 有很多 莫忘督割的事情 我會刪文 感謝大家的溫暖與建議
讓我好多了 不會陷入是不是我自己不好 我是不是太小氣 的無限迴圈 再次感謝
再次勸世 感情好錢好談 分手時斤斤計較
這是我的教訓 沒結婚 不要一起買房 不管男女!!!
作者:
hivgay (擊個掌!!同志 2nd)
2012-01-30 17:53:00河蟹了?
作者:
aj064534 (Mendocino)
2012-01-30 17:54:00自爆了
作者:
ting 2012-01-30 17:59:00結婚後買房(聯名)也一樣 除非兩方出的錢一樣 不然要走也是一人一半 所以男女最好別牽扯到金錢 買房婚前買 掛自己的名
作者:
ting 2012-01-30 18:00:00比較不會牽扯不清
還沒對保應該可以喬,心情平復比較重要,重點是登記名義人,不是簽約的人,買賣合約可以看看
作者:
Qoo777 ((╬゚д゚))
2012-01-30 18:00:00督割的意思應該是指當事人說謊或部分捏造 原PO自己提起是?
其實文章真的沒必要刪,某些怪咖的理論,其實您可以選擇
說不定女方還有可憐之處 我因為傷心 不客觀 怕傷害到人
作者:
hivgay (擊個掌!!同志 2nd)
2012-01-30 18:06:00我猜是女生哭個幾句 原PO就軟了 不要這樣 好嗎? 給她點教訓
其實我真的不認為她是壞女人 不然不會兩年半也許有我永遠不知道的地方
嗯,事情都是角度的問題,相較於人生,沒多少錢,理性處理為佳。
對方都沒把你當朋友看了 還處處為對方著想 你可以出家了
說真的我最不喜歡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女生,不管什麼理由
作者:
ishiki (人生勝利組?)
2012-01-30 19:43:00這種女人你還替她講話?你有病嗎?
作者:
banelmer (因為我在減肥)
2012-01-30 19:56:00你一心軟 就真的人財兩失
作者: Festung (die Festung Iserlon) 2012-01-30 20:08:00
說實在您不是唯一,在這裡和婚姻版搜尋一下"房"關鍵字,
作者: rx1342 (大老鼠小貓咪) 2012-01-30 20:08:00
看看現在這麼高的離婚率,結婚後一起買也同樣找死
作者: Festung (die Festung Iserlon) 2012-01-30 20:10:00
會查到現在真的是有不少女人為了爭房子什麼都做得出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2-01-30 20:54:00亂刪文不尊重回你文的人 +1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2-01-30 20:57:00
他不是壞女人阿 對朋友很好阿廢話 當然對朋友很好 你現在不是他朋友了自己小心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2-01-30 20:58:00
最討厭一些人到德有問題 還在用它對朋友好 來辯護只有在同一陣線時才好 不叫好 你小心點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2-01-30 21:19:00某人的推文跟那篇自爆的文章都很好笑....沒跟到的可惜了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2-01-30 21:43:00找律師討論 別亂聽亂想
作者:
bybe (小p)
2012-01-30 22:01:00自刪文不可取
作者:
gtrexh 2012-01-30 23:11:00噓亂刪文
搞不好女友說是誤會她了,根本沒說要分手,25萬只是氣話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2-01 00:00:00婚前買房,除非你把房貸一併付清.不然婚後你的薪水拿來付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2-01 00:01:00房貸,你老婆薪水怎麼辦?,家用誰付?老婆付了家用,就是減輕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2-01 00:02:00你付完房貸後的經濟壓力,你也不好意思說房貸都是你繳的吧?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2-01 00:03:00所以我主張如果要結婚也要買房,就婚後聯名買.問題會較單純
我覺得你有點把幫你的鄉民當笨蛋了, 你如果要心軟也沒
沒辦法, 只能跟你講夫妻很多吵到後來離婚情份都不重要了, 對方無情無意還是錢最重要
作者: tania1210 (Nia) 2013-02-01 08:24:00
好想看原文啊。。。為什麼要刪啊!
作者:
bluesata (唐牛才是食神)
2013-02-02 10:58:00想看原文,請問誰有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