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原PO做這種事 基本上也是50%50%
這裡我說的50%不是交往
是一個當做朋友~開始~有交集
一個 被當做豬哥 完全沒有交集
可能你表現的不夠誠懇 所以她才一直覺得怪怪的
(不過她也上車了......)
本魯在大學時 當時的女朋友 也是被同校的男生問過要不要讓他載她回學校附近
(當時大家都租學校附近)
我也忘了當然為什麼不能去在載她... (忘記了)
火車站離我們學校非常的遠 .........
屏東呀~公車真的是很難等的 9點過後 像個...沒人的城市
後來我女朋友也是上那個男生的摩托車~
也上了那個男生的床.....
不過PO這篇主要是跟原PO說
不要主動去找那個女生 & 交集 約吃飯 出去
可以不小心 遇到 她 再跟她點個頭 什麼之類的
如果都是同校的 很有機會
不過千萬不要隨便約人家上你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