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40226 (潘太太唷)》之銘言:
[刪]
: 總之現在是真的想分手了
: 雖然還是很愛很不捨
: 可以已經不想在一起了
: 我該怎麼辦……
很想分手,但又自覺很愛很不捨,怎麼會這麼矛盾呢?
基本上,妳已經不喜歡他這個人了,但妳又對於「他是妳男友」或者「妳有男友」
的這個事實,感到很愛很不捨。
妳不是不想放棄他,妳不想放棄的,是自己擁有男友的事實;
是妳不喜歡改變嗎?
是妳很難交到男友嗎?
是妳害怕單身帶來的影響嗎?
該怎麼辦?這真的沒什麼好說的,手腳都長在妳身上,妳不行動,事情就是不會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