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約會也要報公帳的奇葩

作者: yomusic   2013-12-15 22:13:00
完全搞錯重點了
戰神指的東西是觀念,觀念是甚麼?
自己知道上班時間偷懶就小聲講話就好,
不要自己偷懶拿來說人之常情振振有詞然後指別人報公帳是窮凶惡極
而你的重點卻是不以人廢言,任何人都有說話的權利,是阿,你講得沒錯啊,
但問題是你搞錯戰神的重點了阿!
你是有說話的權利,但是問題是不要自己的就是人之常情,別人就是窮凶惡極,
你大可以大聲說:我上班偷懶我爽我對不起公司,但你報公帳就是在虧空公司
這樣不就好了嗎?
那為什麼前面那個人說的會被戰? 因為他不承認他對不起公司啊,他覺得那是人之常情阿
這種人的想法是甚麼?就是「別人都有做為什麼就他不能做」
上課講話被老師指責回老師「那個誰誰誰也在講話為什麼只罵我?」
殺人犯被警察抓到跟警察說「誰誰誰也有殺人為什麼不抓他只抓我?」
這叫做五十步笑百步龜笑鱉沒尾,你搞懂了嗎? 
重點不是自己要清白才能指責別人,而是不要自己惡小而去惡視為不善
沒做對事跟做錯事情是兩碼子事情,不要自己明明做錯事情了還說自己只是沒做對事情
這種詭辯誰都會,自己的就是不善,別人的就是窮凶惡極,這已經不是雙重標準的問題,
這是欺騙自己的層級了
※ 引述《k9430022 ()》之銘言:
: 我應該是您筆下的崩潰組,因此我覺得我還是跳出來說個幾句話好了。
: 我先摸著自己良心,承認自己是個雙重標準的人吧。
: 像是上班的時間偷懶,傳訊息,玩手機,這些我都有做過,我知道我愧對公司。
你自己承認你自己愧對公司,但你有看過戰神回文的那篇原文嗎?
他說自己是「人之常情」,這種叫做欺騙自己是清白的層級了。
跟你有自知之明的層級是不一樣的,不要把自己給貶低好嗎?
: 公器私用的人,他們也是愧對公司的。
: 同樣是愧對公司的人,難道我就不能批判另外一方嗎?
: 如果我的車子違停,犯了法,是不是我也不許指責酒駕的人?
: 只有最清白的人,才叫有資格。
批判跟清白沒有相關聯,重點是批判別人,也要懂得反省自己,
不要自己也做錯了卻欺騙自己只是沒做對不是做錯
: 但我相信社會上的絕大多數,大都是雙重標準的。
: 不只是我們自己,我們周遭的朋友,親人,甚至是情人,皆是如此。
: 我們心中的尺,每天都在面對這些,與衡量這些。
: 沒錯,我也在這些人當中,我只是個普通人,一樣會將事情相提並論。
: 我們習慣以自己的角度出發,有的時候,需要旁人提醒和教導。
: 所以我受教育,它正是在教導我如何更同理的面對他人,學習將心比心。
: 蘇美大喜歡把雙重標準講得不堪,或許這樣子就先贏一半了。
: 是呀,我就是您所說那種「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人,但是當我發現它時,我努力的正
: 視它,反省它,並告訴自己應該消滅它。
前面打那麼多,你知道你的重點搞錯在哪了嗎?
你會批判自己反省自己,但你不會欺騙自己只是沒做對不是做錯,
不要把自己的層級給拉低了,這不是救援,這是你拉張板凳跟他一起做矮
: 而您如何要求所有人達到最高的道德標準呢?
: 我們想要檢討公器私用,卻因為自己曾經上班摸魚,所以失格嗎?
: 或許板上鄉民的道德都恰巧潔白無暇,在你們瞧不起標準不一者的同時,不曉得是否記得
: 應先反求諸己了呢?
他沒有要求別人都達到最高道德標準,而是不要只刮別人鬍子卻不刮自己的
本來是非觀念就沒有任何一致的標準,但是你不能把做錯的事情卻欺騙自己是沒做對
微罪不舉,這不代表你沒犯法,只是犯罪所得跟犯罪情節跟起訴相比不符合比例原則
做錯事跟沒做對這是兩個不同的觀念,不要用詭辯的方式硬是把小錯變成沒做對來救援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5 22:19:00
另一半跟乾哥乾妹傳Line算微罪不舉還是窮兇惡極?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3-02-15 22:26:00
作者: lodestar   2013-02-15 22:26:00
人之常情不是蘇美說的嗎? 原文有合理化小錯嗎?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27:00
喔~在我看法像是殺人犯被抓到說:那個誰誰誰也有亂丟垃圾 怎麼只抓我耶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35:00
哇 原來女方那麼會偷懶 原來男方那麼會賺喔
作者: lodestar   2013-02-15 22:36:00
如果我說你有做過任何汙染環境的事 就沒資格批評排放汙水有人批你一定有亂丟過垃圾 原文則說批你的人缺乏同理心這樣算是合理化丟垃圾這個小錯嗎?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40:00
當然啦 如果今天某甲亂丟的垃圾是核廢料 某乙殺的是金正日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41:00
那...我只好認栽惹 科科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3-02-15 22:43:00
我已經開始為el4e8d的耐心感到佩服....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5 23:52:00
這樣講好了,報公賬不是員工說了算,老闆也要同意才能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5 23:54:00
所以e大一直執著於大錯小錯之分是不正確,因為沒有錯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2:00
您去看蘇美的第一篇文,他直接檢視女方是否有愧公司了蘇美說,我們去檢視女方,看她曾不曾在辦公時偷懶rodey質疑的是:社會上,誰能有如此崇高道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3:00
rodey的質疑並不代表他認為偶有的小偷懶是正確的呀實在看不出他何來將上班時的偷懶定義為人之常情他只是以最基本的道德觀去指出:公器私用並不正當卻把他解讀成一個以低標準要求自己,高標準要求他人之人rodey的質疑何錯之有?把他講那麼難聽,居心何在?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6 00:15:00
c大 那是女方認知的環節出錯 女方以為老闆一定不同意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6 00:16:00
實際上女方是無知而不是雙重標準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6:00
蘇美不去討論報公帳一事是否已徵得公司的允許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7:00
反而對女方下定論,說成那種要求男方大器付錢者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8:00
妄下定論,然後延伸出一整篇仇女的論述,很了不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21:00
不問女方是否知道公帳的緣由,而去斷定女方就是愛大器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22:00
其心可議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4:00
首先,e大我們不知道女生知道否,所以無從得知,但是你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5:00
知道,所以你認為一直糾結在大錯小錯之分有意?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7:00
另外,k大,因為女生直接就打'報公賬的奇葩'只差沒說出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6 00:28:00
他的習慣來說,最好自己加上有些女生,也就是他有可能完完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8:00
怪胎,不管能不能報公賬,拿發票報賬對她已經是不ok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9:00
就跟之前批評女生拿團購卷請男生吃飯的女性友人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6 00:29:00
他提的是公帳跟折價卷是一樣的,其實完全否定原原波重點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36:00
您怎麼不說:女方不清楚報公帳並不等於公器私用她只是以最基本道德觀,認為不應該公器私用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37:00
您可以說因為她的不明瞭,而上網說別人奇葩是不對的但你不可以說她雙重標準或者認為她覺得男生付錢應該大器兩者差異性是很大的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51:00
會將女方說成如此,只不過是掩蓋自己仇女的偽裝而已你已經先把女方想得不堪了,自然以那些不堪推論下去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52:00
因此在行文時當然可以戰力十足,理直氣壯不過追根究柢,根本是自己臆測他人的出發點而已而且是往女生最差勁的方向來思考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3-02-16 00:52:00
樓上終於搔到癢處了= =
作者: ting   2013-02-16 01:05:00
right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2:00
說實話,一個幹到歐洲業務要裝作他不知道「報公賬」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3:00
不是一個違背公司利益的事情,這.......公司會不會倒阿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7:00
再者,因為歐洲有時差而自動把休息時間往後延,我是不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8:00
知有沒有經主管同意,若沒有,請問這是基本的道德觀?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9:00
最後,請問先前哪裡有「仇視女生」?自己說的話不要打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2:00:00
自己的臉好嗎?你不也是「臆測」別人仇女的想法?
作者: denisha (戴妮夏)   2013-02-16 02:22:00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7:40:00
您看不出蘇美文章文章仇女我也沒辦法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6 10:58:00
仇女不是樓上說了算啦!少拉全部的女性下水(我女的啦)
作者: carolmystery (:))   2013-02-16 12:59:00
推k9430022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3-02-18 16:35:00
阿扁貪污!我只是大水庫! 懂了嗎XDDDDD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3-02-18 16:37:00
業務當到不知道報公帳開發票?這篇要不要轉joke啊XDDDD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3-02-18 16:38:00
女方想什麼都那麼明顯還要漂白就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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