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ngwind (æ‰¾æ‡‚ä½ çš„äººæ„›ä½ ...)
2013-12-28 14:47:22要離開是真的 不想在一起是真的
但總該當面說清楚講明白之類的...
也許總有一方 捨不得 放不下 難過...
結束一段感情...
只用突然的失聯 或 簡單幾個字的簡訊 來示意一下...
會比較適當 或是說 比較好嗎? 這會是成熟的人 會用的方式嗎..
作者: msconcerto (msconcerto) 2013-02-28 14:53:00
爛到爆炸 只是逃避不想面對 超幼稚
作者:
FinFin (FinFin)
2013-02-28 14:59:00本人最恨這種,不是逃避就是想留後路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2013-02-28 15:23:00分手對象有暴力傾向且無法自制的話 站在自保立場是可以參考
作者:
ly24 (貓的腳步聲)
2013-02-28 15:25:00若一般分手將心比心..你如果無法接受也請不要這樣對待對方
作者:
Kouson (煙燻最um最合豆腐)
2013-02-28 15:39:00超爛沒錯 但還是會有一部份的人會讚同這種人搞這種把戲 還會成群結隊的出來噓「那你還不懂喔」 看來有不少人愛用
作者:
Cindyliou (大å°å§)
2013-02-28 18:43:00是你嗎?勸你如果對方不喜歡這樣就真的不要可以的話,請好聚好散
作者: scottada2003 ( ) 2013-02-28 19:49:00
不是原PO 他是受傷的。。。
作者:
dontz (我是璇)
2013-02-28 21:45:00就算想分手也得給個理由吧
作者: martell11655 (Mart) 0000-00-00 00:00:00
要是前女友 願意見面 我也不會選擇用這種方式
作者: yejh00290 (風月無痕) 0000-00-00 00:00:00
我前女友也是搞這招,不過牠更強,是用LINE,連簡訊費都省下來了,後來發現是吳鳳...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3-05-07 10:19:00看到這串文才真正發現,我原來是被這樣分了!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3-05-07 10:21:00原來真的不少人這樣,原本是真的!我還每天抓著手機等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