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是極端了點。
實情是這樣的,
女友前陣子告訴我,這個月出遊的「扣打」沒了,她要加班工作,是她自己選擇的。
原因是她爸爸最近身體不適,工作時數較少,所以收入也較少,
於是她把本來要和我出去的那天改成工作,希望可以貼補家用,也表示孝順。
所謂的扣打是一個月出遊一次,是她家裡的規定。
但其實每個禮拜日,如果我沒事的話,我會花來回車程約三個小時陪她,
就是在她上午時段補完習,十二點到下午兩點的休息空檔,
再加上下午四點下課後,我陪她搭公車回家,自己再回學校,算算大概也三小時。
而且這是幽會,是不能讓她家人知道的,不然就把當月份扣打取消。
之前就發生過一次,還有次是莫名其妙就被取消了。
講這麼仔細,其實只是想說,每次都相處都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很珍惜。
本來挺期待一月份可以出遊,但沒想到她居然為了貼補家用和孝順而取消。
當然我知道這是出於孝心,她說她爸媽甚至跟其他親戚分享這孝行。
只是,我被犧牲了。
我是認為,既然都這麼難得出來了,為什麼要特別去加班呢?
她自己也說加班其實沒多少錢,而且家裡也沒有很急迫呀。
去加這個班,多賺點錢,我是認為實際上影響並不太。
既然錢不是必須,要表示孝順還是有很多方法吧,為什麼要用加班來表示呢?
當然我也不是非和她出去不可,只是認為她不應該選擇加班,而取消和我出遊。
如果是其他非不得已的緣故,比如老闆要求的,或她家真的有缺這筆錢,
那我肯定會體諒。
而且她在告訴我前,已經跟她爸媽講好要去加班了。
現在要我叫她別加班,跟我出遊,根本不可能。
這樣先斬後奏,感覺挺不尊重我的。
還是說我有什麼盲點呢?其實我是個不體貼、很自私的人嗎?
請各位告訴我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