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論] 「告白」的必要性及時機性 (撰文:路斯 r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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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要不要告白?」
這個問題常常聽人提起,
我的答案是:「也許要,也許不要。」
或是更精準的說:「視兩人所發展關係的階段而定。」
一、追求期 — 不要告白:
個人認為,在追求時期提出告白,是大忌。
對於剛認識或不太熟的人突然告白,很少人不錯愕的。
即便你條件、潛力夠好,或算命說你們天賜良緣、前景美好,
在錯愕情緒下,也可能會產生錯誤的判斷,而拒絕。
(按:除非你真的是金城武或林志玲。)
同時不利未來兩人關係的發展。
這段時間的核心,在於培養彼此感情,
發展對方依賴自己的重要性,
將雙方進入一種「不言而喻」的默契,這是一種自然發展,
知道何時一起出遊、何時分享心情、何時牽起彼此的手,
那種默契,是兩人心中已共識的氛圍— 「戀愛」。
二、熱戀初期 — 要告白(或者說表述雙方心意):
(一)凝固戀情,發展未來:
感情在雙方心中達到十分確認的時期,
生活型態已是男女朋友的交往,
千萬不再留戀在曖昧期,得思考如何再突破,尤其是男性。
有時過於強調默契的戀情,深藏不可未知的陷阱。
與其說是告白,或該說是表述雙方心意,
予以形式上的再確認,
讓戀愛浮出真實的表面。
表述心意要在適當場合或氛圍,
例如欣賞夜景,述說甜蜜的話語時。
但不要說些戲劇風格的告白語「請作我的女(男)朋友」,
因為你們已經是「實質」交往,
重點是闡述「未來」。
小小的凝視,小小的親密動作,
說些「你對我很重要」、「要一起追求幸福」之類的話,
並述說著彼此的未來。
正常在這階段,對方也會有適時的回應,
即使一點點害羞或點頭的默示。
在那個時空當下,將會更拉近彼此關係,
有助感情的進化。
(二)保護自己、瞭解對方:
有人會問,為什麼已進入熱戀,何必多此一舉?
因為這是避免淪為曖昧下的犧牲者。
此時期的表述心意,是要「保護自己」、「瞭解對方」。
如果彼此關係早已發展男女之情,
但對方心中卻存著「玩玩」的心態,
若透過表白,致使對方心虛退場,
也算看清一個人,脫離不負責任的遊戲。
感情再怎麼有默契,彼此也需要名分,以進而討論未來走向,
尤其是男方,到這種時候還再被動,是沒辦法加分的。
實在太多例子,雙方一直沒有「形式上」的表露心意,
突然有一方「膩了」或「不想在不清楚的感情中打轉」
而分離(或消失不見、避開冷處理、冷漠等)。
如果你緊張地問發生什麼事,
對方只要補一句:「我們從來沒有過」或「自始我們只是朋友」,
你就一槍斃命。
到時,有任何的不願,你無權向對方爭取,
有任何的苦淚,也無能向他人吐述,
因為你全然無形式上的「立場」。
三、結論:關鍵時間點 — 無形的親密共識
追求時期不需告白,應著重拉近親密關係;
而當彼此心中及實質來往,已產生確切的愛情上共識及依賴,
則須適時適地表述心意,且不拘泥制式言語動作,
具體感受彼此,始能穩固愛情,發展幸福。
那關鍵時間點的經過,有賴你對雙方感情細心觀察,
說來抽象、巧妙,也需要一點經驗,
但實際是,那說不上的契合關係,
屆時會清楚且踏實的感受,並很自然地襲來—「就是現在」
(除非欠缺或消極對這份感情的關心)。
如果你尚未覺得彼此的感情已緊密,
那麼告白的想法,建議還是多保留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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