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13/10/21/997333
一名女子為了想挽回感情,邀前男友共進晚餐後,還到摩鐵開房間。不料發生關係後,
男方竟對女方說2人只是「砲友」,女方憤而怒告對方性侵;
但男方自認遭到誣陷,竟然將交往時期拍下的私密照分享給好友看,
女子得知後二度提告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06 14:05:00連轉兩篇一樣的新聞幹麼?
我是新手…但是想請問… BG版這,這樣貼新聞賺篇數可以
嗎?? 把新聞連結貼上,把新聞第一段照抄,這不令人懷疑?
一樓的Z, 你是不是做什麼事都急著否定人, 有看內容嗎?一個 陳姓男 一個蔡姓男... 搞清楚 再判斷 用點智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1-06 14:24:00用點智慧,原po你這兩篇可合併成一篇的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06 14:50:00
用點智慧,多看一下板規,你可以更好。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06 14:51:00
1.分享:自己的經驗或心得分享。請問你的感想在哪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06 14:54:00
擺明了po新聞衝文章數灌水行為,不桶嗎
原PO二樓就說要傳篇數了,所以四樓要不要再看一下?
作者:
twsphere (人歪吃草~~)
2014-01-06 15:19:00PO這幹嘛??
作者: Veeshan ( ) 2014-01-06 15:50:00
無聊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1-06 16:26:00當被沒有眼睛沒有智慧的人教導要用腦袋時,心理感想如何?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06 17:04:00還不錯~(挖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