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年多的時間,換來的是分手後馬上和同事在一起的結果
交往時,她可以和其他男生、前男友、砲友聊天
交往時,可以一氣之下關機離線住前男友家
交往時,所有開銷都我出看到什麼買什麼
交往時,送餐送溫暖都應該
交往時,打電話給她叫做好煩
交往時,感情都不能公開
交往時,因為他睡覺或是生氣在屋外等一兩小時很正常
交往時,準備茶準備暖暖包幫忙捏捏都應該
交往時,三支手機幾組帳號我不知道
交往時,約好都可以取消
交往後,乖的要命,對方做什麼都很好很溫柔
對我一樣是一切她說了算,說只是朋友變成男女朋友
中間對我只有任性,對別人都是溫柔婉約
這種待遇會不會差太多?
我看你資料探你隱私發現見不得人的過去
反而怪我說我探她隱私,我不對
你吃的一個麵包我跑好幾小時買來,隨口不舒服或肚子餓我馬上座一個小時路程找你
一點點不小心說錯話或是讓你稍微的不開心就是,永遠都是我對不起
今天別人送送蛋糕巧克力就人好好真溫柔,巧克力我只買專櫃給你吃幾萬掉
想要的超商物品一定幫你收到手,想吃的東西一定帶你去吃
對我會不會太不公平......
放掉比較好,但是我覺得這真的太離譜了
現在我有她男友電話、他家住址、以前的一點紀錄還有他拍過的一些露臉無衣照
內心很掙扎...應該永遠放在心裡祝福她,還是一次加倍奉還??
也許有這種想法的我才不應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