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原PO 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我女友想買一台機車 但是不便宜 她又是個學生沒錢
: 於是八萬三的車子 她出一萬 剩下我出
: 但是車子是給她騎 我平時跟她半遠距離所以不會騎 以後也不會要回去
: 結果買車的時候登記了我的名字 她現在很不高興 認為我黃牛
: 她說 車子登記你的 這樣以後你想要回去不就隨時都可以
: 我說 不會就是不會 我也不會拿車子來威脅妳
: 她說 那如果以後分手了怎麼辦
: 我說 我會跟妳說車子要不要還我 但是妳不還也沒關係 我就當作吃虧算了
: 她還是很不能諒解 認為這樣的話車子乾脆不要買了
: 可是我訂金都付下去了 也不能說不買就不買 所以就開始爭執
: 她認為我車子應該過戶給她
: 請問一下這種情況是誰對誰錯? 我車子應該過戶給她嗎....
: 謝謝
安安你好 我認為你既然要幫女友買車 那車子就應該要過戶給對方
這個女人是一個好女人 你一定要好好珍惜
未來如果你買汽車 房子 建議你都可以登記在女友的名下
我相信這樣她一定會覺得你是台灣的新好男人
這樣她跟她朋友聊天的時候 可以跟她朋友說她男友的好
薪水也都給女友管 你就每個星期跟女友拿零用錢吃飯
我以前小時候也是每星期跟我媽媽拿零用錢吃飯 也是活得好好的
我相信只要你持續在賺錢 錢一直匯入她戶頭
她要跟你提分手 應該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除非你跟人搞曖昧@_@
我說成這樣你還不懂我也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