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波應該要先弄清楚自己到底想要做甚麼吧..
你是要幫出錢買車給女友?
還是要買了租借給女友用?(說租是因為女友也出了一萬)
如果是前者 名字就登記她的
如果是後者 名字就登記你的
你自己標題跟內文就很衝突 QQ
標題看起來像是想買車給女友
但內文實際上是 想買台車借給女友
感覺原波是想做後者 可是表達時讓女友認為是前者
這種期待值的落差 本來就容易起衝突
女方才會覺得 與其出一萬買個不知道能用到什麼時候的使用權 不如不要買
什麼都沒弄清楚 就下訂 真的太急 不智之舉...
問題不在於出多少錢 而是你到底想做什麼...???
原波先搞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