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跟我今年一月剛滿第十個年頭,雖然已經十年了但我們也才剛滿
二十七歲而已,也因為兩人在這十年裡常常因為學校、工作的關係而
全台灣到處跑,終於在今年我們可以脫離遠距離戀愛的辛苦,兩人決
定一起在台北市租個小套房來共組兩人世界
(還沒要結婚啦,還是要等經濟穩定些再說…)
也因為兩個人要一起生活,所以一般像日常用品或是早午晚餐(我們是
外食族)等等的東西我們都要自己張羅,不像以前還能在家裡過過茶來
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兩個人的生活講真的不如自己生活來得輕鬆,
但能夠每天看見對方對我們而言就是最珍貴最幸福的事情,雖然偶爾
我們也會因為經濟壓力或是一些生活習慣而有些磨合,但絕大部分的
時間是快樂的!
我也在偷偷實習該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好老婆,能為他不只是在工作和
生活上分擔一些壓力,但因為我們平常都要上班也很忙碌,能做的事
情好像真的不多…但我真的很愛很愛他。
作者: alex49001032 2014-02-13 15:30:00
同居是分手的起手式,保重
敢去天龍國混就......................欸你幹嘛插我!!!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3 15:33:00
FA大...(///)
我也是交往約10年才住一起 但是我是結婚XD 看文沒有什
作者:
ida76111 (windida)
2014-02-13 16:33:00作者: vivilulu25 (ptt是個超大坑) 2014-02-13 18:51:00
X我以前也是想說能為前男分擔什麼,所以家用賬單一些事X
作者: vivilulu25 (ptt是個超大坑) 2014-02-13 18:52:00
但會寵壞男生的,以前我在家也是大小姐,你可以跟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