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一下,我沒有覺得原原po那樣的作法是最恰當的,
畢竟他有一大部分的堅持己見並不是為了關係本身,
而是為了自我風格。
不過哄這個議題蠻奇特的,
多數在支持可以哄女友的,
是否也覺得若在同樣的事件在男生身上發生,女生也應當去哄男友?
哄男生或許會讓人覺得怪怪的,
是因為一般人都會假設女生比較感性而男生比較理性,
甚至女生比較任性而男生比較負責,
所以女生在耍任性,男生為了關係好,
應該有肩膀一點去放下堅持,而「包容」女生的任性並且「哄」她。
哄某程度是在預設對方幼稚一面的合理性,
每個人都有幼稚的一面,
幼稚在這裡的意思是
「明明知道對錯、合理的事情,但心情上就是過不去,無法去做正確、合理、需要的事情」
就跟家裡窮不能買無用的新玩具,但幼稚的小孩就會不體諒父母,
吵著要買在賣場看到的玩具。
哄在另一方面也是把這種在「情感上的過不去」要求對方承擔,
希望對方設法讓我在我自己情緒能過得去。
這跟希望對方做計畫、想話題如何讓我快樂是類似的事情。
而當這種「哄」作為溝通前的單(男)方義務,
把這種溝通成本丟到一方來承擔,
基本上對一段成熟男女關係是不太公平的。
當然,情況非常多種,
在所有時候都要求自己承擔自己的情緒似乎也太過扁平化各式情境,
總有些時候自己是異常脆弱,或異常無法平復情緒,
對方能夠適時拉一把,願意安撫自己,那當然是值得讚賞的。
但很多意見卻把哄女友當成男友的「一般性」義務,
甚至「提出要求」,
這一方面錯認了情緒的責任基本上應該在自己身上,
而不應該當成是溝通的前提(不哄就不溝通),
另一方面也錯認了女性「任性、幼稚」的特質預設,男性的「承擔、理性」的特質預設,
把哄加諸在男性而以「多做一點就能讓關係好而何樂不為」做理由,
如此理由跟原原po主張自己很理性是沒有什麼根本上的差別,
都在進行幼體化女性而成熟化男性的特質預設跟義務加諸。
我覺得「哄」只是看情況的一方對另一方的「額外」照顧,
不是一般性的義務,溝通的成本不應該由單獨一方所承擔,
也不是一種「男性有義務給予」而「女性有權利需求」,這不過刻板化性別關係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