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不算宅男
平均每兩週一部電影,每個月唱一次歌
逛街踏青也常去,但一直不懂夜店的吸引力在哪
有一段時間在國外交換學生,那時平均每週去2.3次夜店
沒感受到它的魅力所在
問過一個很愛去的女性朋友,她說她喜歡跳舞,
她每次去也真的都在舞池裡搖擺狂歡
我不會跳舞,去夜店如果不把妹就真的不知道要幹嘛
在我的理解中,不會跳舞的人去夜店有以下原因
男生
1.把妹(低級一點直接撿屍體)
2.喝酒聊天(不覺得lounge bar更適合嗎?)
3.陪愛跳舞的朋友去(真的會讓人無聊)
正妹
1.去享受被簇擁的感覺
同上2.3
普妹
1.去看正妹朋友被把,然後自己吃剩的???
同上2.3
請問各位,我的理解很接近正解,還是很愚昧無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