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們之間的相處當然不完美,
哪對couple不吵架?!
我先生,當然也有錯!
但這事發生,我當然也責任檢討
自己哪裡做得不好...
沒有真名的FB,已經刪掉的
十指緊扣照,儘儘只有手!
但.....那雙我牽著那麼久的手,
我會認不得嗎?
床上自拍她笑得燦爛甜美,他露了個肩頭,但背景卻是我親手佈置的床組。
這樣的照片已經夠殺死我了!
體會到什麼叫全身從頭涼到腳,
沒有遇鬼,卻遇到比鬼還可怕的小三!
當下胃抽筋、發燒...
難道要繼續鬥這齣難堪的爛劇嗎?!
這一切荒謬到我無法想像
眼下似乎真的只有滾開的份了!
※ 引述《unicorn77 (誤會大了)》之銘言:
: 終能體會,
: 原來什麼是"想哭但是哭不出來",
: 什麼是"哀莫大於心死",
: 什麼是"萬箭穿心",
: 什麼是 "行 屍 走 肉"!
: 為什麼?到底有誰能告訴我為什麼
: 當人小三的可以囂張到這種程度?!
: 明明很清楚是別人有婦之夫,
: 卻還大剌剌的跟身邊眾親朋好友、
: 家族說自己交了男朋友,
: 還在FB po十指緊扣的照片。
: 而這樣的照片,竟然是被我的姊姊
: 發現告訴我的,真的讓我感到莫大
: 的羞恥跟心痛。
: 心痛的跟先生談了一整個週末,
: 我提出離婚的要求,但他不肯。
: 最後,我們決定好,一切重新開始。
: 在他承諾和對方分開後,
: 我最後堅持要求他叫對方把FB的照片刪除。
: 但沒想到,她竟然在FB上隱喻咒罵
: :明明比她老比她醜,還這麼厚臉皮
: 不自知的趕快滾開"她的男人"身邊!
: 最後,竟然是換了一張封面是,
: 她和我老公在我們家床上的親密照!
: 我真的澈底的崩潰了!
: 我沒有辦法再面對任何一個人了!
: 我只能一個人消失冷靜一下,但,
: 家人都還在,我卻已經痛苦木然到無法回應了!
: It's really killing me, and numbing me...
: 到底我該怎麼辦?!
: 真的很想去死現在!
: 到底是憑什麼可以這樣侮辱別人跟
: 賤踏別人?年輕?漂亮?身材好?!
: 我沒有家人朋友了嗎?!讓我怎麼
: 面對所有的人呢?
: 我已經暫時沒辦法再面對我老公了!
: 到底我該怎麼辦呢?!
: 對方完全沒有要離開的意思!
: 難道我真的是我應該要滾開嗎?!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4-03-03 09:04:00現在說再多都是屁話 要馬你離婚 要馬你忍氣吞聲 你選?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4-03-03 09:05:00選1之前 記得先提告妨礙家庭
作者:
kui5024 (Kui)
2014-03-03 09:10:00價值是自己爭取來的,還沒奮鬥就覺得自己只能滾開就真的什麼都沒救了
原PO板友的建議是中肯的,如果是純發洩想討拍,女板會有比較多溫馨拍拍,這裡沒有強烈的拍拍風氣0.0
作者: relgu2071 2014-03-03 09:13:00
大家都只是提供意見 誰也沒辦法替妳背書 最後責任還是得自己揹 所以自己想清楚就好了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3-03 09:38:00
妳不想鬥也指是墨墨退出被別人看笑話而已,能爭取的只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3-03 09:39:00
有妳自己主動爭取才能取得。 也只是默默退出
作者:
gincy (驚喜)
2014-03-03 09:50:00不要再檢討自己了 與其PO文宣洩 不如趕快保留證據尋求法律
作者:
gincy (驚喜)
2014-03-03 09:51:00當然如果你只是想宣洩 隱忍 吞下來 沒有任何人能幫的了你
妳不是有跟老公談?? 把談話錄下來阿,照片也備份起來到時在證明那是妳家妳老公就好,光咒罵小三有用嗎?? 她會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3-03 10:10:00這真的蠻慘的 ...被登堂入室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3-03 10:18:00
你也太蠢,不快點備份準備提告在這邊發廢文
別再PO文快振作...(拍拍) 有點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3-03 10:25:00聰明一點,是我懶得怪小三,我覺得有錯的只有另一半
作者: papa0987 (趴趴零九八七) 2014-03-03 10:27:00
給你一堆意見你也不聽那還來發廢文幹麻?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3-03 10:28:00妳就算有缺點,也不是老公搞外遇的理由,停止責怪自己想想下一步吧
你的錯就是選錯人。知道了就趕快去彌補錯誤的人生,讓他們滾,別忘了拿錢。
作者: cutedodo 2014-03-03 10:35:00
妳再不停止這種歇斯底里自怨自艾的戲就真的會輸的很難堪要滾開也是冷靜或是罵回去再滾開好嗎= =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03 10:43:00
為什麼原PO要檢討,要也是那對x男女先檢討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03 10:44:00
建議直接告倒他們,告到他們沒有生活,看是有多愛
先歇斯底里就輸了,對方看到最開心,拜託先拿錢再去想你人生還有其他的可能性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4-03-03 11:04:00
收集證據就快告 崩潰哭哭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作者:
betty921 (雲 風 天空)
2014-03-03 11:08:00不是妳滾開,而是丟垃圾!這爛老公送給爛小三
作者:
f33945 (麥麥)
2014-03-03 11:41:00噓醒你
那你就滾開阿 反正講不聽 就讓一個爛男人繼續糟蹋你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4-03-03 12:33:00只會崩潰哭哭是想哭一輩子嗎?那麼想滾就快點滾別在這哭
作者: eefftoo (方糖靜) 2014-03-03 12:37:00
欸妳的標題不是"求助"嗎??說了老半天還是要默默滾開是在求助個鬼啊!!去恨版吧真的
作者: shing0159 (shing) 2014-03-03 12:40:00
是該離開但滾開前先替自己留後路吧!
作者: eefftoo (方糖靜) 2014-03-03 12:41:00
那個蠢貨主動提供了這麼有力的證據給你,你竟然只會崩潰,實在看不下去了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4-03-03 12:48:00超同意樓上的,不知道該怎麼講原po
作者:
Hawk123 (Hawk123)
2014-03-03 12:49:00難怪有人說女人只會在那崩潰哭哭哭 妳是不會蒐證反擊嗎?
作者: mis1114 2014-03-03 12:49:00
了解你的感受 ,但只是在那崩潰沒什麼用 ,自己去決定怎麼做 …別人都騎到頭上了還在示弱
作者:
cowcow (遊標)
2014-03-03 12:49:00X原po沒救了
作者: sw7457 (翻桌小天后) 2014-03-03 12:51:00
拜託不要文青了,快點把證據蒐齊...時效之內快去告啊!!!!
作者:
cozlove (我也只有你啊>///<)
2014-03-03 13:08:00看完覺得你真的很煩......不要自己演自己的好嗎板友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方式 你不做也沒用啦
...妳老公跟小三做過更親密的畫面呢! 才看幾張你就爆走
作者: yochilove 2014-03-03 13:47:00
你先生都帶女人回家睡了…醒醒好嗎?
作者:
JUDO610 (暗夜犯行者)
2014-03-03 13:55:00提告
作者:
badblue (除卻巫山不是雲)
2014-03-03 13:56:00建議妳把標題分類改成[心情]就好,看起來啥都不想做的樣子
作者:
dind (丁勸)
2014-03-03 14:03:00原來只是討拍而已....
作者: joimk (加油:)~) 2014-03-03 14:19:00
快備份起來啊 證據自己拿出來的小三不多了..
作者:
chu0309 (路易絲)
2014-03-03 14:51:00滾什麼?告死他們啊!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4-03-03 14:56:00告他就對了!
作者:
mugetsu (Barca!!)
2014-03-03 15:04:00噓醒你!!要走也要留尊嚴給自己,然後把該告的告一告
求助什麼?如果真的覺得你自己該檢討那就去做,不要洗版發
作者: bruce7010 (mickeyboy) 2014-03-03 22:32:00
妳爸媽生下你不是讓你來讓人糟蹋的 拿出自己的魄力吧!
作者:
QNI (懶懶在æ¡ç¬‘è²åº¦éŽ XDDD)
2014-03-03 22:37:00請問你老公的反應是?! 從頭到尾只看到女人的戰爭= =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3-04 02:08:00看完這篇就懶的鳥妳了 根本只是來自憐討拍的
作者:
alayami (A棗)
2014-03-04 02:40:00要告就快告,知情後是有有效期限的,拖太久就變默許不能告了
作者: happybowpi (停滯的人生...) 2014-03-04 05:08:00
到現在還在講這種話就看得出來,妳會發生這種事不意外
作者: happybowpi (停滯的人生...) 2014-03-04 05:10:00
哭完快滾不要浪費板友的時間了,討拍這裡沒有啦
作者: dynamical (fluide) 2014-03-04 08:00:00
蒐證,提告,膳養費!(如果你只是討拍,抱歉我沒有要給你拍拍)
作者:
V6WOLF (大毛)
2014-03-05 01:04:00妳是要等獨角獸出四號機才要去告他們嗎???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03-13 01:56:00先保全證據 通姦是刑事 需要更充分的證據 所以蒐集錄音文字證據 六個月內提告吧!民事訴訟需預繳你求償金額一定百分比的保證金 所以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吧!找律師吧!通姦是一罪一罰的樣子 兩人做幾次最好也問到。祝福妳未來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