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rrowheaven (無雙)》之銘言:
: 前面zuan大跟mileslo大講的很清楚也很正確,
: 我這篇其實只能算是個額外補充。
感謝支持,但是你的推文下面其實還是吵了起來,原PO的也是
所以追加第二篇。
我必須要說,我說的內容,是往好的地方去想。
上面有一PO不知道第幾回文的,提到了他過去的例子,
聽起來真是讓人雞皮疙瘩掉滿地,已經不是在心裡了,已經是滿地了。
那狀況是我也立馬SAY GOODBYE。
但我那篇回文,是站在一個善意第三人的角度去講,
所以我選擇去相信原PO口中的單純、有氣質、哭得唏哩嘩啦,
只因為曾經拿過小孩,
然後腦補成 可能曾經被騙過。
我是盡量不想去想的太黑暗,曾經被性侵過甚至放蕩過之類的。
當然這樣的意見有所偏頗,那也是因為我選擇去相信原PO,相信原PO是真的愛她
但是心中有疙瘩,所以上來討拍,希望版友給意見。
我那時候是完全沒有去想所謂的"婊女方"。
但是悲傷天堂版友的提問,還有原PO那篇下面的推文,還有其他版友的回應,
讓整個事件變的尖銳了起來。
我突然醒覺,男女版有匿名發文帳號可以用阿。
像這種有關他人隱私的事情,確實是可以透過匿名發文帳號來發文。
好吧,還是相信人性本善,原PO可能只是忘記,可能只是沒想到這種問題。
但是人性本善的意見我前一篇就有了。
若是人性本惡呢?
若是原PO上來這一篇就是要婊女方?若是女方其實也沒有完全坦白,
過去曾經有黑暗史?
這種事情我想也不用講了,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但是這可能並不能去構成誹謗,或是妨害他人秘密,甚至是洩漏他人個資。
要件上來說,以我個人看法是很難達成這三項法律的構成要件。
之前有一篇,提到愛情像太極,有個版友說我把愛情想的太理想化。
也許吧@@",畢竟,工作上就已經每天在接觸社會、人類黑暗的層面了,
加上又單身,冀望一份理想的愛情,應該不為過吧@@?
我當然知道愛情不會這麼完美,但是卻也是期待著。
所以第一時間也是選擇去相信原PO,希望用PUSH一點的方式給原PO意見,好好待她。
如果真的還是介意到不行,疙瘩已經成長成怪物了,「我心中住了個怪物。」
Let It Go~
後面歌詞自己去查,懶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