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等你失戀7749天再告訴我> 接受分手

作者: BoyGirl1 (男女板專用帳號1)   2014-03-04 23:03:46
標題這句話,是我的朋友跟我說的。
在我糾纏在那段複雜又亂七八糟的感情關係中,
其實旁人一眼就看清楚,這是除了分手以外,當下不可能有其他選擇的關係,
但我一直做不到、也不願意做,而最終,等著我的結果也沒有意外,
從那時開始,我就在算7749天到了嗎?
分手49天過了以後,我的狀態依然沒有好起來,我更加失望、沮喪,撕心裂肺。
就跟所有失戀的人身處的痛苦一般,我像活著又像死了,
像在深淵,像與所有世上歡聲笑語隔著永遠那麼遠,
像靈魂分離的自己看著悲哀的自己,沒有更悲哀了。
我嘗試了許多方法想自救,我崩潰時放聲大哭,我散步時大哭,
任情緒宣洩,我跟朋友出去吃飯看電影,我寫日記,
把憤怒跟悲傷一起寫,我蒐集整理精神科醫生的資料,
在真的無法控制自己、處理日常事務的時候,求助專業的幫助,
我每天想的新的策略,也做分析,也寫信,也嘗試與對方聯絡,
看bg版,吸收許多版有的智慧心血,
所以在這裡我計畫把我一顆顆眼淚、一片片心碎的歷程和自我轉變的觀念,
寫出來。希望給予正在天崩地裂的失戀者一些鼓勵。
首先,接受失戀。
雖然當下不敢相信,過了一天、一個禮拜、兩個禮拜還是可能不敢相信。
為什麼我朋友會跟我說49天這句話呢?
其實這不是一個密語或甚麼天機數字,
只是因為他一直不認為我真的可以跟這女生分開。
發生在我身上是一個劈腿故事,女生劈腿了我,
而三個人在這裡糾纏不休。簡單說是這樣,
為什麼當下的我沒有選擇分開呢?
日後我也會將我的心情分析過後整理出來。
但是這一篇,只是要告訴大家,你越早接受分手了,越早可以開始處理情緒。
不要像我一樣,花了一兩個月都還沒接受已經被分手的事實,
弄得自己不上不下崩潰不堪。
事實就是已經發生的事,不管是被劈腿、被分手,
或是其他難以承受的打擊,就是上一秒已經發生了,
這一秒跟下一秒都不會改變。事件本身是中立的,
對一個本來就想提分手卻說不出口的人,也許被分了還比較!
端看我們怎麼看待事實的想法,就是轉機。
而要產生想法這件事,必須克服情緒,但在這所有之前,請先接受。
接受已發生的事,才有能力將主導權找回來。
作者: retawaet (retawaet)   2014-03-04 23:17:00
所以你到底整理好情緒沒阿……前面說沒有後面又開始講心得
作者: louis1021 (koo)   2014-03-04 23:33:00
你的故事跟我很像 前女友劈腿去當人家小三 我一樣糾纏了
作者: louis1021 (koo)   2014-03-04 23:35:00
11個月 已經找不到藉口說服自己她沒變 後來接受事實
作者: louis1021 (koo)   2014-03-04 23:36:00
雖然現再日子一樣不好過 但至少情緒很平靜 就覺得之前自
作者: louis1021 (koo)   2014-03-04 23:37:00
己真的傻了 我朋友也常說等你沒聯絡超過15天再叫我 有時
作者: louis1021 (koo)   2014-03-04 23:38:00
事證很明確 但自己卻找理由不想死心
作者: adsl7749 (構想明晰夢)   2014-03-05 02:32:00
......
作者: jessicasweet (紅莓沐浴球)   2014-03-05 20:25:00
靠,你文筆真好,我都開始欣賞你了
作者: barabara (LULU)   2014-03-06 00:54:00
49天不是過世的人在算的日子嗎= =
作者: ajcky (~張小傑~)   2014-03-06 16:34:00
其實是七千七百四十九天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