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為什麼?為什麼?憑什麼可以這樣?

作者: BoyGirl2 (男女板專用帳號2)   2014-03-06 20:43:28
看到推文、回文中,
很多人都提到採取法律途徑,
提告妨害家庭會成立、可以要一大筆賠償金等,
其實,沒那麼容易。
請原PO先想清楚,到底還要不要這個婚姻
遇到配偶出軌的事,
(1)不離婚的,有可能是因為很愛很愛對方
即使對方出軌劈腿偷吃,
只要名義上雙方還是配偶,
這些人就可以很欣慰,
期待有一天對方會回頭。
(2)有些不離婚的,是不甘心讓第三者扶正。
(3)決定離婚的,
有些是一時氣憤之下答應後來懊悔不已,
有些是心死。
不離婚的話,真的不建議提告(對自己的配偶、小三、小王都是)
對簿公堂的情況,未來如何相處?
(這絕對不是一段回想起來兩個人可以莞爾一笑的回憶)
對小三、小王不提告的考量點,
無非是因為將來易科罰金或損害賠償的錢,
極有可能是自己的配偶基於虧欠偷偷幫對方出的
(也就是右手出左手進)
要離婚的話,如果真的想出一口氣,
想提告就去提吧,
以妨害家庭(也就是通姦)來說,
司法實務上標準寬嚴不一,
有遇過配偶與小王同居,還是以「同居不等於性行為」為由而無罪
(這應該是最嚴格的)
如果出軌的一方和小三、小王愛得死去活來,
一起開庭、一起離開,
對遭到背叛的一方有多難堪
(我看過,都不知道該怎麼安慰那位先生了@@)
忘了說,通姦一般而論大多可以易科罰金(罰的錢是給國家,不是給告訴人)
因此,提告真的就只是一口氣而已
如果被告不起訴或無罪,告訴人心裡會更悶= =
民事賠償方面,
就我的了解,如果判賠50萬應該就算是高額,
如果要拿到什麼百萬的,
離婚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或許還有可能
(不過以現在很多人都是22K、買不起房地的情況下,難度很高XD)
可是開庭期間一遍又一遍的去揭開自己的傷口,
值得嗎?
以上是採取法律途徑的利弊得失,
供參考~
作者: TllDA (踢打)   2014-03-06 20:54:00
請問要參考什麼? 說的都早就說過了
作者: edina (席那)   2014-03-06 21:15:00
樓上兇什麼啊 匿名文本來就會比較晚發出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03-06 21:23:00
好文~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3-06 21:45:00
賠償金不只是跟丈夫要,也可以跟第三者要喔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3-06 21:47:00
還有不一定會走到提告的路,做得好可以僅止於和解階段就解決雖然不一定會跟丈夫要,但可以聯合丈夫跟小三要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3-06 21:48:00
不要蠢到什麼苦頭都自己吞,法律的利弊也不是僅止於此篇講的不容易又如何,忍耐下來也一樣不容易,都一樣是不容易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3-06 21:49:00
就只是選擇而已,真正的利弊得失遠超過此篇講的東西這篇講得太淺太狹隘啊,看得出是啥都不懂的傢伙隨便說的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3-07 09:44:00
文章的重點是要原po吞下去!?吞了這個,再繼續吞小四嗎?我看不到你建議原po吞下去之後,還給了什麼保障建議。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03-13 02:08:00
這篇是提醒原原po現實世界的無奈,法律是講求證據的,目前證據的確不足。但原原po可以選擇補強證據還自己一個公道 或選擇吞下去 做出何種決定之後 就不要後悔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4-03-1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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