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ncoffee (Vancouver)》之銘言:
: 原PO 24歲男
: 交過兩任,
: 第一任經典語錄:傷心、難過不可以隔夜
: 分手原因:他早就有男友了,還騙我說沒有,東窗事發後,我直接離開
: 第二任經典語錄:我知道你受過傷,我想讓你體會愛情的美好
: 分手原因:後來變成遠距離,當初還信誓旦旦說會努力經營遠距離
: 應該很多人受過傷吧...
: 各位對愛情還有信仰嗎?
分享一下故事,滿囉唆的。
我跟前任交往約四個月,
一直到現在已經五年沒見他,
但他的聲音笑容眉毛的弧度身上的香水味,
我依然記得一清二楚。
我的家庭因素很複雜,所有你在鄉土劇看到的狗屁倒灶,
只差沒有變臉跟靈魂出竅。
單親外遇同父異母外戚搶錢黑道啥小的全都錄,
我沒學過什麼叫無私的愛,
他們教給我的感情,只是一種彼此攻擊的籌碼。
或許是這樣,我的個性一向都滿孤僻的,
也沒有什麼執著心。
我不是針對愛情,只是不相信人類。
加上初戀是個非常之爛的經驗,
讓我對愛情更加無感。
後來我遇到前任。
我也才二十幾歲,講唯一太沒說服力,
但他是至今,唯一一個觸碰到我靈魂的人。
他的喜好跟我很近,有聊不完的感性與理性。
我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
他的自然對答都是我心目中最佳的反應。
就算不提交往,他也是最懂我的那一個。
但我始終不是郭董or比爾蓋茲or John Cena,
只是個普通的魯蛇。
我無法在我這阿里不答的家庭因素中保全自己並保護他。
說好聽是我不願他受傷,
說實在就是我沒那個能力把心愛的人護在身邊,膽怯的逃了。
分手過程就別提了,相當痛苦。
那時候怎麼張開眼睛迎接陽光的,我都想不起來。
別說旁人,我自己都覺得扯,
才四個月是能有多天崩地裂的鳥東西。
但一直都沒啥感情的我,
第一次這樣真心想要跟一個人一直在一起。
這幾年彼此都成長了,比較能放下心裡的遺憾。
我們現在是很好的朋友,
他身邊也有了一個能夠好好照顧他,論及婚嫁的對象。
我們在彼此心中都為對方留下一個傷痕累累,沉重但很溫暖的位置。
這樣的距離對我們最好,
儘管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辦法喜歡上別人。
我沒辦法告訴你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半身不遂,
也沒辦法告訴你這種看不到投資報酬率的東西從何相信,
但我可以告訴你,人心底深處的寂寞是如何沉重尖銳,
到足以撕裂一切不留一滴血的地步。
而愛情恰好能夠縫補那種融骨割心的空虛。
也是有不靠任何感情就能活下去的人,
愛情也不是人生最重要的東西,
但它始終有它存在的理由。
而一切存在的事物便是真實,
你信也好不信也罷。
只是不相信任何人的人生,可是相當無趣。
而這個道理,是他教給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