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婚前男生薪水該給女生管嗎?

作者: BoyGirl2 (男女板專用帳號2)   2014-04-24 08:33:19
各位板友大家好:
我和女友交往5年(在一起3年遠距離2年)
磨合的差不多了,應該會結婚
據我所知他們家並沒有金錢上的困擾
但是女友卻是很節儉的人,不只節省自己賺的錢,也會叫我少花錢。
交往五年這段期間,基本上都是各付各的,她並沒有把我當ATM
最近我找到畢業後的工作了,薪水也算OK.
她開始常常把一句話掛在嘴邊:「你以後薪水要給我管喔」
雖然我每次都笑著答應,她講這句話的頻率卻越來越高,
並且開始討論70%要存起來,30%是我的生活費,存到500W才能結婚
昨天又說了一句新的:「開始工作以後一起住的家裡開銷從我的生活費30%裡面出」
當下有點反應不過來,因為我以為70%就已經是我為我們未來的準備了,怎麼還要再從我
個人生活費拿呢?
人生活費拿呢?(我很怕婚前就管成這樣了,婚後是不是稍微吃貴點都要報備?)
女友是個節省的人,她父母人很好,未來也不會打算跟她拿錢
我可以理解她為了未來而擔心,希望我多存點錢
但是她實在太常提到這件事了,又強調要存在她名下,她才有安全感,讓我有些壓力。
我的問題如下:
1.結婚後薪水給老婆管當然沒有問題,但是結婚前呢?還要存她名下嗎?
2.是她要求過多了,還是我白目,沒有體會她想為未來準備的苦心呢?
懇請大家指點,謝謝!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24 08:37:00
結婚前不要有任何金錢牽扯,即使你認定要何他結婚也一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24 08:38:00
樣。是她要求過多,就算婚後也不一定要把錢給另一伴管
作者: james210258   2014-04-24 08:38:00
結了再說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24 08:39:00
還規定你要存多少咧,好笑。另外,你的孝親費呢?
作者: gorilla (.......................)   2014-04-24 08:39:00
我是女生~我覺得沒必要去管對方的錢~不管婚前婚後都一樣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24 08:40:00
小心婚後給父母孝親費還要看她臉色喔
作者: gorilla (.......................)   2014-04-24 08:40:00
請努力溝通~如果達不到共識..還是別結婚~免得婚後問題一堆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4-24 08:41:00
遇到這種還不快逃?是被灌迷湯嗎?
作者: gorilla (.......................)   2014-04-24 08:42:00
錢要存在她名下才有安全感?! 這哪來的鬼邏輯 = =
作者: mirror121 (No tears)   2014-04-24 08:44:00
勸你不要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4-24 08:44:00
誰叫你平常亂講
作者: EchoHL (Han)   2014-04-24 08:44:00
所以她的金錢有為你們倆貢獻嗎? 7成存,3成生活+兩人開銷
作者: EchoHL (Han)   2014-04-24 08:45:00
賺個50K,一個月也沒多少額外錢讓自己有奢侈的機會
作者: shiikaku (shii)   2014-04-24 08:45:00
我是婚前婚後都各自管,你有意見的話請盡早提出和另一半討論
作者: yollow1218   2014-04-24 08:49:00
各管各的
作者: katy80254 (黃小玲)   2014-04-24 08:57:00
你要的是跟她討論不是上來跟版友討論 …
作者: AppleAlice   2014-04-24 09:07:00
如果她的意思是現在你30%的生活費以後用在家裡開銷,你單身時支出的水電和雜費等等以後同居結婚也一樣會有這
作者: AppleAlice   2014-04-24 09:08:00
些支出,當然消耗速度不一樣,然後她也會從她的生活費拿出來,比例和實際金額視你們實際薪水而定,這樣的話
作者: AppleAlice   2014-04-24 09:09:00
我是覺得可以討論,但我還是比較傾向各管各的薪水自用部分,公用部份她要管就給她管好了這樣
作者: AppleAlice   2014-04-24 09:10:00
但看起來另一個問題是你女友抓錢抓很緊,你自己要評估一下是否受得了,我認識一對夫妻60上下最近鬧離婚,主
作者: AppleAlice   2014-04-24 09:11:00
要爭執點就是老公不爽老婆都不出家用,但老婆主張短期家用由老公薪水支出,她的錢是存著當退休金和急用金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4-04-24 09:12:00
兩個鬧的超僵的,我是覺得老婆抓錢抓太緊啦....
作者: ue28 (Tai)   2014-04-24 09:18:00
你需要的是跟你的未來老婆討論,鄉民不是你女友,難道你要說ptt人都說怎樣怎樣所以怎樣怎樣?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4-04-24 09:23:00
我想你女友本身作帳能力如何?還有請注意女友爸媽財務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4-04-24 09:24:00
模式 通常都會複製上一代的模式 除非有啥大缺漏
作者: ting   2014-04-24 09:49:00
婚前變數都很大 會不會結婚都是個問題 要管錢婚後再說吧 還有
作者: ting   2014-04-24 09:50:00
70%都給女方 還要從剩下30%內拿錢支出家庭生活費 那等於你全部的錢都被拿走 你確定要答應? 她從現在就開始幫你洗腦了
作者: fishmemory (魚肝油加鈣)   2014-04-24 10:01:00
你不能接受最好先講清楚,否則婚後有你受的
作者: sarmiley (卡那)   2014-04-24 10:35:00
500W才能結婚,就算薪水50K存70%你也有得等了...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4-04-24 10:38:00
她已經把你當ATM了
作者: beedees (慕娉婷)   2014-04-24 10:42:00
花你的錢,然後存錢都存到她那~這不是ATM那什麼是ATM呢?
作者: gs76 (gs)   2014-04-24 10:42:00
你自己計畫存錢並且告訴她你自己有規畫,拖到最後她想結婚就不會跟你計較一定要存到500
作者: knight92 (史麥東)   2014-04-24 11:19:00
你是atm阿不然是什麼?
作者: ooyy (潛藏)   2014-04-24 12:26:00
白痴才把薪水給別人管 不管這個人是誰 自己的人生自己掌握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4-04-24 12:30:00
勸你不要,結婚該給的家用要給,其他各管各的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4-04-24 12:32:00
推gorilla講的中肯
作者: labrador06 (LaLa)   2014-04-24 12:43:00
危險, 我是女生, 會想幫忙管理另一半的支出, 但不會想要存在自己的名下。因為就算結婚了, 他的還是他的。(但有小孩的可能會比較不一樣)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4-04-24 12:51:00
千萬不要 你一定要婚前跟他好好溝通
作者: shyshy (shyshy)   2014-04-24 13:33:00
叫她洗洗睡
作者: may71533 (may)   2014-04-24 14:06:00
不要比較好,誰知道未來會怎麼樣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4-04-24 14:28:00
等你在她的帳戶裡滿500萬後,她人就跑了
作者: antiaris (箭毒木)   2014-04-24 14:35:00
千萬不要 ,這種事情妥協就是一輩子
作者: chung423 (I'm a boy today)   2014-04-24 15:44:00
走人了阿還等什麼都你出這麼爽,分了再跟我在一起
作者: yo706001 (台北DORI)   2014-04-24 15:44:00
這女的很扯,節省是因為她自己薪水低吧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14-04-24 16:51:00
你是行動自存戶頭,不是atm~
作者: shelley118 (^_^)   2014-04-24 19:10:00
身為女生 我覺得沒必要 除非理財是她強項 至於安全感只是個騙局
作者: Lotte0401 (貓。冬眠狀態)   2014-04-24 19:34:00
想一想如果你有500萬,你會非她不娶嗎?一起住的開銷由你出,等於是叫你養她的意思
作者: knice1203 (knice)   2014-04-24 19:47:00
結了也不一定要混在一塊,何況才男女友
作者: Human2003 (新的開始)   2014-04-24 19:59:00
他很會理財嗎? 不然也只是想掌握你的經濟控制你而已
作者: gr1031 (G.R.)   2014-04-24 21:21:00
沒有把你當ATM 但也把你當她的私人金庫叫她別再用安全感那種爛理由了 講個比較能讓人心甘情願交錢
作者: gr1031 (G.R.)   2014-04-24 21:22:00
給她管的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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