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大叔我覺得心有戚戚焉,但此焉非彼焉..
最近牽手在看皮夾,牌子叫做洛威,我不懂這是不是洛威拿的皮下去做的
但是質感似乎不錯,要價1萬出頭,我相信溫拿鄉民比比皆是,購買力比大叔強
牽手說:你覺得這好看嗎?(在逛專櫃)
大叔:不錯啊!牌子叫LOVEWE蠻有趣的
牽手:...
大叔:一萬五?!...我是覺得說,
如果平常沒有一定要拿這種價錢的皮夾出門做日常使用的話,
應該可以理性去思考,是否有必要購買這價錢的皮夾作為日常使用的考量
牽手:...我平常就會使用了
大叔:我是覺得說,像我這樣不拿皮夾,把鈔票都摺好放在口袋也很方便啊!
牽手:...就是這樣你才是個臭大叔啊!
大叔:一萬五也不是買不起,但是我覺得放口袋最實際了!(揉揉口袋鈔票還在)
牽手:(已刷卡‧LOVEWE皮夾GET!)
所以,大叔我想說告訴原PO的是
1.你自己賺錢自己花,商品的價值由你定義,而不是別人幫你衡量
2.1500元買兩個包三個包四個包..你付得起你爽就好
3.跟你是學生還是董事長一點關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