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通常能夠同時使雙方都能接受的機率並不高,但是,仍然存在
前提是兩人要夠理性,「理性」必須支配著前男/女朋友的互動
其實,只要分手的原因一直都未消弭,真正對感情認真的人並不會想要復合
至於說疙瘩的部分,『朋友關係』根本不用像男女朋友在意那麼多
覺得心裡在意的部分,兩人講好避而不談即可
這就像和一般朋友相處,有人會沒事去抹鹽巴在自己的朋友身上,讓自己人際變差嗎?
個人和另一半講過這樣的話,僅供參考
「我相信你和前一任有過不少回憶,而你們分手也有其原因在,
他的照片你刪不刪,對我而言,其實沒有影響,你想留其實也沒關係。
但是基於我想珍惜、保護你的心,我捨不得你受到任何一點傷害,即使是螞蟻咬也是!
我對你和我自己有信心,他不可能會搶走你,而我怕的也不是他搶走你,
而是哪天你翻起照片,心揪著想起和他的回憶,再度受到他給過你的傷害。
這是我不容許的!我無法容忍任何人傷害你,即使傷害的機率只有萬分之一。
而我要做的,就是要把那萬分之一的機率降為零!
雖然你常說有我在,他傷不到你,而且你也很有信心,
但是等你能夠非常理性,而且回憶再也傷不了你的時候,我才能放心你不會受傷。」
※ 引述《DCAI (DD)》之銘言:
: 常常聽到一些人可以接受自己男(女)朋友和舊情人當朋友
: 也有可能是嘴巴上說可以接受 但是心理一直有疙瘩
: 真正能接受的寥寥無幾呢
: 能接受的我想能到三成就很了不起了吧?
: 你能接受嗎?或者大家都不太能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