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手機的情色交易簡訊,可檢舉嗎?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4-05-06 11:49:39
兩件事情。
一、妳要舉發色情業者,妳知道要告誰?告什麼罪嗎?
所以妳根本沒辦法告對方。
死心吧。
二、關於報復問題。
之前很多文章都討論過了,大致上的結論都是:
「報復傷身體,但是妳高興報復那是個人自由。」
通常報復下去,妳跟妳男友就不會有結果。
我想妳應該很清楚。
如果妳對自己未來的婚姻還有遐想,那最好不要花太多時間
在報復這件事情上。
趕快去療傷,讓遇到下一段感情的時間縮短。
對妳比較有利吧。
※ 引述《Jayc ( 鄭 傑 西)》之銘言: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06 11:51:00
他跟她男友不需要有結果 最好弄到不可能有結果比較好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5-06 11:57:00
傷什麼身啦,講得好像她有抽佣一樣~~~
作者: niyas0222 (妮婭)   2014-05-06 11:57:00
推這篇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5-06 12:00:00
打個110再寄個email最多也不過30分,沒那麼急啦~~~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5-06 12:13:00
花個30分鐘自慰讓心情好點,會拖到找下段感情的進度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5-06 12:14:00
所以我問你很急嗎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5-06 12:25:00
因為你講得好像花的時間需要權衡輕重利弊嘛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5-06 12:26:00
原原po又不急,那急的是...?
作者: naive10 (主樂)   2014-05-06 12:35:00
這篇中肯 有人就是不報復不痛快...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35:00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是要我別帶著這次的負面情緒想些有的沒的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36:00
不如把所有東西放下 往前看 比較有機會再遇到好的對象是吧?
作者: snowsky0409 (黑兔兔)   2014-05-06 13:13:00
舉發跟告不一樣吧@@? (純疑問…
作者: arpp5833 (33)   2014-05-06 13:38:00
vi是在跳針喔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3:49:00
謝謝你的建議。最後這兩句話很有用。
作者: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4-05-06 15:32:00
殺人感到快樂的話就可以殺人? 你的話問題很大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06 15:48:00
如果檢舉很快樂 就要去檢舉 對的行為又快樂的話
作者: GMA (愛上擺盪的失落)   2014-05-07 17:09:00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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