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這種事~還是讓同樣身為女生的來吧。
先說一下小妹的感情背景..從小看父母打打鬧鬧,有時相愛,有時互毆。因此從小就被兩
邊告誡:「女人除非要生小孩,否則千萬不要結婚」。
後來約會,我通常都是採取「輕一點」的約會。簡單來說,沒有承諾,沒有負擔。在男女
交往上,主張多交多認識,並採取淘汰制。一開始就開公布誠,沒打算為對方立貞節牌坊
,也不需要對方摘天上星星月亮證明他多愛我,終有一天會折一隻膝蓋求婚,不再去折別
的女人的腳。因此對於身邊女友們愛玩又怕見笑的心態十分不了解。
不過要認真談戀愛,需要同理心跟良心,這兩樣東西小妹也是後來才被現任男友催生出來
。不過這又是後話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誠如許多鄉民所見,你女友目前絕對是在搞曖昧。
而男女最大的差別就是,男生被抓包時,通常會認錯,或兩手一攤:「不然你現在想怎樣
?」但女生通常會持有無數藉口理由,還有外加一種沒有用的超能力:催眠自己。不但努
力讓男友相信,也努力讓自己相信:「我跟他真的只是朋友」。But到底是不是曖昧~當然
只有當事人最心知肚明。
要突破女人這方面的盲點,其實最簡單的,就是不要聽她說任何廢話,直接相信你眼睛所
看到的事實:睜眼說瞎話+上別的男人的車(在交通如此方便的大台北,有車還是真好~)
所有的信任都該被建立在「值得信任」上才成立。如果今天她不是這樣賊頭賊腦,你心裡
還會有這麼多疙瘩嗎?當然感情的自主權還是在當事人身上。交往半年,應該還算熱戀期
,但要抽身還來得及。不過你有絕對的權利折磨自己,相信那絕對不是曖昧。然後跟著被
催眠是你自己不夠信任她、多心了。但鄉民眼睛往往是雪亮的~曖昧已經萌芽。要嘛女主角
回頭是岸,要嘛你等著被淘汰跟吳鳳。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