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 我不是強者我朋友
正文開始 強者我朋友(A)有一個穩定交往的女方(B)
交往的時間大概是8年左右
前陣子...
很不幸的B喜歡上了別人(C)
A家境算是大康了 可是C卻是巨康
發生之後A與B就草草的分手
理由當然就是大家耳聞能詳的不適合啦.個性不合啦.一些很基本的分手套路
想當然的A一定很不甘心 也覺得可以原諒B等等
這段時間我們聊了很多 所以我有點好奇一些問題
想請問大家的是 這種曾經喜歡上別人的女性
就"永遠"不可能再複合嗎 如果撇除小中大康(金錢問題)
就單指他喜歡上別人後的處置作為
如果重新開始的先決條件是什麼? 還是就無解沒有救?
有沒有可能佛心來的B撞到牆後覺得自已萬惡不赦 然後真心悔改?
以上。
強者的朋友的朋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