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174040406 (Mark)》之銘言:
: 最近跟女友為了錢付多付少的問題爭執了一段時間
: 我跟她從學生時代到出社會再一起算一算也四年多了
: 從學生時期到出社會這段時間 一起出去的開銷都是一人一半
: 例如:車費 住宿 平常去吃飯 逛街 等等都是一人一半 房租亦是
: 她畢業後就直接上班 算是公務員 每個月領個27K左右
: 我畢業後也是直接上班 每個月領約25K
: 這段期間對於費用都沒啥爭議 都是一人一半
: 直到最近為了搬家付房租的事情有所爭執(換到更大的套房)
: 原本在一般公司上班的我 前幾個月就辭掉工作 自己出來創業開店每個月大約實領90K左右
: 這時她就認為說我每個月賺的薪水是她的好幾倍 當然房租我要多付一點 因為我賺的多
: 所以我要付出的就要多,原因是當初我們薪水一樣 但你現在是老闆賺的比我還要多
: 但我也反問她 當初要開店創業 我跟銀行貸款借錢 把車賣了才湊了一筆錢開店
: 每天超時工作 假日 國定假日忙的跟狗一樣 才賺的比較多一點
: 當初一開始的時候 每天都賠錢 每個月開銷都很大 壓力也不小
: 所賺的錢當然不能跟一般上班族來比 性質完全不同
: 但講了一個月還是無解 她還是不能認同 是我太刁鑽嗎..
我老公家是開店做生意的,從交往時期就忙到常常1個月才能見面1次,
婚後就大概是睡覺前和睡覺時才看得到,這麼忙碌的狀態下,家事也很難請他分擔,陪伴也很少,
但是他能懂在家等的人的感受與無法分擔家事的抱歉,都會開口安慰或是在“費用”上多負擔,
然後我再塞回去還他或是幫他買他要用的東西。
從你這麼計較的心態,平常能有多體貼?!難道要也辭掉工作跟你創業,兩個人都先窮光蛋才算共苦?
你說是她開口提,導致你感覺不好,但是,以你……月入至少百萬時,應該也不可能說要多出吧~~
那建議你分手,自己住個便宜小套房,這樣不會有人黏你,也完全不用再多出任何一毛錢啦!
最後,動詞後面是“得”這個字才對,所以標題應該是“賺得多,付得也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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