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islow (fucklol)》之銘言:
: 小弟的朋友最近碰到一件事情
: 他和曖昧對象原本發展良好
: 女方不希望他們共同的好友知道他們的事情
: 男方就嘴賤愛講 和一個比較好的同學說了
: 後來女方看男方手機後發現
: 他們就這樣結束了.........
: 也不只有這樣一個案例
: 小弟我也聽別的女生朋友說過
: 他們不能接受另一半和別人講伴侶之間的事
: 可是他們自己也很愛討論別人的事..
: 然後女方可以向自己的朋友傾訴
: 男方就沒有這樣的權利?!
: 不懂這些想法是怎麼產生的
: 求解。
跟你講,因為沒有公佈對象
才能騎驢找馬呀!
我有個學弟,超帥的工作又好
四年前跟交往6年的女友分手
直到最近在臉書上才公開宣布
他有新的對象了
閃得大家睜不開眼睛
但是我們幾個比較熟悉的朋友
都知道這四年間他陸續交往過4~5個女友了,只是很短暫,他也不公開
直到這任,可能他放真情了吧
才公開的
不知道的人
都以為他這四年都單身呢
ㄎ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