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orad (票哥)
2014-08-12 11:24:54在一起一個月後就協議
每個月我出20K他出5K當作出去吃喝玩樂或是其他需求的公積金
七個多月過去了終究還是被買單了(2013跨2014真的沒有很厲害
超渡了二次依然是喚不回
問題來了
公積金還有剩餘
該跟她拿回來嗎??
題外話
"我做了決定就不會讓你有挽回的機會" 聽起來真的很討厭 雖然我還是愛她啦
作者:
youhou (YF)
2014-08-12 11:27:00要啊,拿回來
作者:
canon6d (6DII)
2014-08-12 11:28:00要阿,拿回來 你對不起人家?? 題外話怨念很重@@
作者:
ap1014 2014-08-12 11:29:00當然照比例拿回來啊
作者:
yaokut ( )
2014-08-12 11:29:00拿回來阿~ 放他那邊做啥? @@
作者:
biorad (票哥)
2014-08-12 11:34:00有點不想拿回來的原因是她比我需要金錢
作者:
chocc (chocc)
2014-08-12 11:47:00啥爛觀念 都分手 就該算清楚
看原PO的推文.. 那你就不要拿回來 然後每個月繼續放兩萬對方比你需要錢當然要繼續幫助她囉 真是貼心的前男友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8-12 12:10:00不想拿就不要拿啊, 你到底是來問什麼的? :p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8-12 12:11:00他就理智上抓到拿回的把柄 但行為上又不想拿回
作者:
biorad (票哥)
2014-08-12 12:12:00吼~就是有點想拿有點不想拿才來問的啊
作者:
yaokut ( )
2014-08-12 12:13:00那就不要拿阿~ 反正你拿了一樣會擔心她錢不夠用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8-12 12:14:00我覺得 你要不要乾脆 每個月在匯兩萬 這樣不用擔心她錢不夠用
作者: onnpu 2014-08-12 12:17:00
快拿回來當下任的公基金~
作者: jimmy00520 2014-08-12 12:31:00
當然要拿回來阿
作者:
youhou (YF)
2014-08-12 12:32:00天啊!每個月兩萬!我還以為是兩千
作者: chiizuwang (乳酪渣渣) 2014-08-12 12:32:00
錢多無處花,就每個月繼續放兩萬
二萬/月好多啊!! 是打算每月旅遊所以存這麼多嘛?!算錯~~總合是2萬5/月 工作起薪不是22K?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4-08-12 12:41:00每個月那麼多的玩樂費,想必原PO是__二代...
作者:
wangyb (人在這裡)
2014-08-12 12:43:00真高的投資報酬比,女方一個月5千可以領2萬
作者:
sadtear (believe中間終究有個lie)
2014-08-12 12:51:00別拿啊最好每個月多匯3萬,更安心唷
作者:
baozi (I've Never Been to Me)
2014-08-12 13:09:00小氣鬼,拿什麼啦,分手後每個月再多給一萬ok?人家需要錢耶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4-08-12 13:10:00
你對她真沒信心 搞不好馬上找到每個月出50K公基金的潘仔 就不勞你只有20K的費心了
作者: Norther 2014-08-12 13:31:00
兩萬會不會太少???
作者:
ppc ( )
2014-08-12 13:34:00要阿= =
作者:
mathrew (Joey)
2014-08-12 19:39:00當然不用拿啊 而且還持續要給20K才是正解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8-12 22:56:00拿回來在BG版發雞排也好吧XD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4-08-12 23:36:00
男女交往真不推公積金
作者:
mjjkke (小潘)
2014-08-12 23:45:00同意某樓 這麼好心就每個月再匯個幾萬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