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標準?應該先問問自己年逾30找了個男的之後呢?
從現實面考慮...
1. 要結婚
(O)要穿美美,出國拍婚紗,看極光度蜜月,
請客要W Hotel,鑽戒要豹牌 >1 克拉.
(X)求婚都不創新沒誠意,老娘見多垃圾了.
2. 要買房
(O)不要和父母住,要買高樓層大樓,
管理員要優秀,室內要頂級新古典裝潢.
我不是溫室裡的花,所以我都要大冰箱好電視.
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
住的要靠捷運,但是又不能吵,上班只要30分鐘.
(X)去你媽的老公寓,死窮鬼住得比我租的還差.
3. 要生子
(O)過了30要生好危險的,一定要養身體.
(X)生孩子是我在痛,男人挑個屁!
4. 要教子
(O)小孩太熱會中暑要吹冷氣,太冷會感冒要吹暖氣.
小孩皮膚嫩不能因為空調缺水,所以要法國滋潤液.
給外面帶好危險,自己帶好累,找保姆可是我要看著.
(X)孩子都我在顧,生是我在痛,那要你有屁用?
沒錢給小孩出國?以後要和你一樣廢嗎?
5. 家 務
(O)老娘弄小孩都快崩潰了,你回家沒事就要顧.
碗髒了不會洗喔,衣服太多不嫌臭喔?
沒吃的不會去買喔?沒錢不會去兼差接案子喔?
保險不保以後是不怕死喔?理財不會喔?
(X)抱怨那麼多做啥?回家擺什麼臭臉?
累個屁?我帶小孩就不會累嗎?
以上我不能說錯,有好的選擇當然誰都想過優渥的生活.
男生天經地義要擔點責任,誰叫我們肚皮不爭氣.
但是說實在的,如果被女生挑了,然後掂掂自己的斤倆...
算了...要能當個完美情人真的只能是個高富帥.
不勞費心選擇了,我自己先跳過.
想想人生要怎麼過?越來越認同不婚族和離婚率的趨勢.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跳過了愛情直接進墳墓...
為什麼男女雙方這麼樂於找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