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k2006 (月下的劍士)
2014-09-04 03:22:58※ 引述《gcfs1597 (絢音\(・ω・)/)》之銘言:
原文就述刪了~
真沒想到萬年潛水的宅宅如我,
有一天會到男女版上來PO文,
而且還是以男主角的身分...
我的確是叫她PO上板來問一下大家意見沒錯,
我只是想讓她知道她的邏輯很神而已...
沒想到竟然打了那麼多私事,而且還挺扭曲的...
浪費大家的時間要先跟各位版友道歉才是...
其實只是情侶吵架不知道會不會被劣文~"~
基本上,
我常跟她說,中文一定要正確理解後再打出來,
不知道為啥可以扭曲成這樣....
講的我好像是十惡不赦的廢物一樣@@
那我就只好解釋一下了,
我的這篇文就當是對她說的話好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9-04 03:33:00看了上一篇原原PO找人吵架的文章 我比較相信這篇XD
作者: trulight (trulight) 2014-09-04 03:34:00
同樓上
作者:
zkc (745-TW)
2014-09-04 03:36:00感謝你的平衡報導
上面那篇女方真的戰意滿點 看完雙方攻防之後 感覺男方遷就女方多一點
作者: qqui (yii) 2014-09-04 03:38:00
我21男友35 雖然他有時也覺得我像小朋友
作者: ek2006 (月下的劍士) 2014-09-04 03:38:00
其實我沒有在攻防,我只是想叫她上來受一下震撼教育,只是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9-04 03:39:00原來如此,是大小姐隱瞞了自己不利的部份,選擇性失憶
作者: ek2006 (月下的劍士) 2014-09-04 03:39:00
沒想到我在她的筆下變成是喜歡嫩鮑的壞蛋...我還是澄清一
作者: qqui (yii) 2014-09-04 03:39:00
但你女友這已經不單只是年紀問題了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9-04 03:41:00看來真的要當小孩子看,小屁孩打架哭的時候都是「他打我~」
作者: qqui (yii) 2014-09-04 03:42:00
連找自己的男友都嫌麻煩到底在一起幹嘛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4-09-04 03:43:00
既然平衡出來了 看你的敘述條理 推你
作者:
womf (魔獸)
2014-09-04 03:44:00感覺男友跟本辛苦到爆炸 原原po跟本神奇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9-04 03:46:00不要嫌18歲的小孩神邏輯,那就是18歲小孩的邏輯,回想一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9-04 04:04:00有跟到原文 推你 但情侶上來吵架好難看 能繼續也是不簡單
作者: ek2006 (月下的劍士) 2014-09-04 04:12:00
我也覺得在上面吵很難看,不過跟事實差太多還是要澄清...我有請她不要再引戰了,能夠讓她了解她的邏輯很神就好了..
感情沒有付出多寡問題 愛就好我也女大學生...跟前任遠距也都我搭車下去找他 甚至我們車錢吃飯錢玩樂錢都是我付的沒有抱怨過純粹覺得他想法是個人生長背景影響...
作者:
yaGaga (嘎嘎Gaga*)
2014-09-04 04:14:00女生真的大一嗎?她上篇回文我也差點噓下去XD
作者: s6525480 2014-09-04 04:18:00
居然真的Y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9-04 04:22:00她是很扯 但看得出來你比較會講話、也很想用自己的想法影響她(講難聽點是控制)如果想繼續下去 只有她改變是沒用的
作者:
newego (ego)
2014-09-04 04:34:00你好無奈
作者: Test039017 (獨記首) 2014-09-04 05:12:00
價值觀、人生經歷不同。 我個人推你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4-09-04 05:29:00女友很不成熟耶 可以放生了
作者:
SamloveMo (擇你所愛,愛你所擇。)
2014-09-04 05:30:00這種你還要喔 ( ˊ_ˋ)y-~
呃不好意思...雖然你一直說"好解決""不覺得麻煩"但就女方問題,我還真的看不出來你解決了什麼車站接送,房間,音樂會地點...其實都照你方便的選項我想這是她覺得你在說風涼話的原因...
看完,我信原PO!只是不知道小女孩能否承受的住==小朋友最討厭的就是一直被唸吧(?
作者:
iammiss (未完的承諾)
2014-09-04 06:19:00放過人家吧 不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作者:
ting 2014-09-04 06:37:00分手好了 光看都覺得痛苦
快放生小女孩吧………不只是年齡差距,根本是想法的成熟度落差太大阿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9-04 06:47:00為什麼要找一個差12歲,然後自己又不夠包容女兒的交往這已經不是挺誰問題了,歡喜做甘願受啊你比她年長這麼多她又才18歲,在我看來兩邊都該打屁股還把感情事拿上PTT公審,不要忘記這邊很多記者 = =+還有麻煩你等他出社會工作再結婚吧,還早得很勒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9-04 06:52:00其實為了奇怪的男女朋友忍到婚後生子也一堆又想愛又擺不平又受不了又分不開,才真是可怕XD
作者: woka (白白) 2014-09-04 07:03:00
兩個人的思考模式差太大,繼續下去也蠻痛苦的吧。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9-04 07:44:00妳女友是那種跳了十級上大學的天才兒童吧, 看文章一整個跟我女兒有像到 (我女兒剛滿一歲...)
作者:
yimi (我不是冰玉米N )
2014-09-04 07:45:00我覺得你好大男人。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4-09-04 07:52:00
公主無誤 請勿放生害人 男性同胞感謝你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4-09-04 08:08:00公 主
作者:
GARIGI (咖哩雞)
2014-09-04 08:13:00你是不是很會碎唸你女友?很愛以老賣老?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9-04 08:17:0030歲男本來就該吞下去 上來抱怨就失了氣度 懂了吧?
作者:
MSSM (呀~)
2014-09-04 08:25:00一定是真愛 地方的妹妹需要教育
作者:
yaokut ( )
2014-09-04 08:31:00第二段讓人有點不舒服,感覺好像她都無法理解,也不會表達
比你女友大一輪簡直像是過假的 一點也不能體諒學生和社會人士的差距
作者:
canon6d (6DII)
2014-09-04 08:33:00放了地方的小妹妹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8:36:00
物放生說他應該又怎樣 不然解決不能去她家的問題啊不解決 本來就是應該的啦 怎樣 錢也都男方出這樣還王子 王子這麼好當喔
作者:
yaokut ( )
2014-09-04 08:40:00對方覺得是問題,但本身不認為是問題,這才是最糟糕的點
我覺得你們已經沒有愛的感覺了 但你說你還不想分手 所以你要繼續用碎念改變她就對了?已經是男女朋友就是對等互相 別再說啥小朋友了還要教育她咧人家有願意讓你教育嗎
作者:
oxylin (道別等於死去一點點)
2014-09-04 08:48:00兩個人半斤八兩
作者:
godlee (李阿天)
2014-09-04 09:11:00原來這理只許女方抱怨,不準男方上訴就是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9:19:00
誰跟你只有出錢 你看到誰只有這樣講啊我的推文被拆開來了嗎 還是我打的是英文阿不喜歡年紀大的還跟年紀大的交往還不停講
作者:
ADIE2 (ㄚ呆)
2014-09-04 09:20:00吃嫩妹還想洗腦人呀 放生你剛好呀 你的思想已經脫節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9:20:00
年紀大是可以改變的阿 東藏西躲 忍得下去還王子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9:21:00
女方自己接受還只接受一半的 女方得自己處理自己的思考
作者:
ADIE2 (ㄚ呆)
2014-09-04 09:22:00感覺你比老媽還碎念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9-04 09:25:00你字裡行間讓我覺得其實你也很享受這個調教過程,否則你一開始根本不會看上這位小妹...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9:27:00
難道他真的是喜歡這種快感
女生都昭告天下了 男生不能平衡一下?說實在的年齡不是藉口 像禮貌那些的18歲做不到嗎???
不是男生叫女生po的?既然沒有要分手,搞這麼大有意義嗎,繼續在一起也會有疙瘩
我跟我男友交往時也才19歲 也不會有這些問題= =說實在的 男女版一堆這種PO文 那男女版不就沒存在必要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9:41:00
哪裡有昭告天下 我沒讀到這段喔 是女生昭告天下 還扭曲報導
我到覺得由PO文雙方也看清楚對方了 不是壞事...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09:42:00
有問題請大家看不行啊 廢板好了
回覆原PO 她的年紀不能成為理由 這有一大部分是她身性格的問題 你即便跟她繼續走下去她也不會變的現在還能把年齡當藉口 以後就會變公主病了...
我的確不常逛這裡,之前看到都是分手後吵的,沒看過還是情侶就吵起來的@@個人很討厭那種在FB Po文抱怨對方然後就吵起來的,忘了這裡是男女板不適用這個www
作者: ketty92 (KT) 2014-09-04 09:52:00
無論對家人還是對你 她都最先考慮自己 這是本性沒得改了
愛情本來就不是單方面在教……久了還有愛剩下來才怪要先有甜蜜才有配合沒有甜蜜別人也不太想配合 感覺不到這對還有甜蜜嗎
快放生吧 對長輩說你不會熱死嗎 真是超沒禮貌的~"~
Ptt也不是準則 不是大家說了算 應該是看你們自己兩人調適後能不能接受 再決定要不要走下去吧 至於年紀差一輪 和自己身行為沒多大關係 和家教比較有關不會因為上大學變的比較有禮貌 但是的確糾正的過程中很容易傷到人是真的 要好好溝通
作者: knief 2014-09-04 10:17:00
她不喜歡你的調教 放生吧有自信點找個別差太多的 思想上也好溝通不然等到人家大二三四 強者會冒出更多的
作者:
yoshigo (姐已老QAQ)
2014-09-04 10:21:00我在看上篇時就覺得這個小孩中文文法很讓人不懂看完這篇 更覺的他真的中文不是很好 你講的跟本淺顯易懂
作者: knief 2014-09-04 10:22:00
沒錯可能 有年紀了會犯倚老賣老的毛病 學生妹不見得吃這套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10:56:00
你沒看過也真神 常常有FB又不是男女版 會有別人給男女意見嗎 當然不適合男女版我們就是來跟著他們一起炒的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4-09-04 11:06:00分吧@@ 一個還在青春跌撞的孩子 一個囉嗦規範的大叔煩也煩膩了 =_= 各自去飛唄
作者:
miss0409 (yang。)
2014-09-04 11:29:00找個年紀相仿的別互相折磨好嗎
我覺得還是分手好了 還在一起還要這樣對簿公堂 以後一定會拿來吵(汗)
就是個小屁孩阿,要是還不會替別人想 ,就是公主了~
作者:
RAY1203 (阿睿)
2014-09-04 12:23:00好好溝通吧,問題不大只是雙方沒有搞清楚對方的想法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09-04 13:00:00反差這麼大還能在一起,這中間必有引擎啊XD
作者:
vuv87 (FISH)
2014-09-04 13:22:00還是一個小妹妹,我覺得你還是一直說他神邏輯一直強調她邏輯有問題,這不是解決辦法在她想法你是在否定她你想教她,但教法不對,還有一個約18的人來這是要越級打怪唷,請她來這公審,你這樣吵上檯面覺得是好事嗎?她連戰神都不認識了,我想AA制她也不懂吧現在你有理由說是她的問題,這樣的相處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4-09-04 13:33:00又超展開了,搬椅子。
作者:
vuv87 (FISH)
2014-09-04 13:33:00先認同她的感受再去解釋這樣會比較好而且你看,她的文章你才知道原來有很多事她很在意雖然扭曲了,但這就是她的感受,她卻不是當下跟你說為怎麼會這樣,你想想看吧你的語氣對她而言是不是指責呢?換個方式試試看吧總不能說因為她小要教所以都是她的問題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04 13:45:00
那又怎樣 等他跟好姊妹多看貴婦節目洗腦 就會覺得本版邏輯都異常了 什麼AA什麼鳥阿及早發現 及早治療
作者:
lik423 (lik)
2014-09-04 14:39:00前半段還滿合理的,後半段口氣不太好了...我覺得你是比她成熟一點,但處理方式還是不夠成熟~只能說你們遇到的時間點不對,的確快分手了~
作者: smallccc (小公主) 2014-09-04 15:12:00
情侶吵架放上來公審 兩個人都有問題女方再公主 也是你選的不是嗎
作者:
jin0 (禿過頭)
2014-09-04 15:17:00承認你喜歡嫩包吧
作者: bhn91 2014-09-04 17:52:00
推男方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4-09-04 18:01:00那麼多問題還不放生你愛她什麼?青春的肉體加好唬嘛!x先承認你也ENJOY調教她的感覺
作者: qoo88588 (佞佞) 2014-09-04 19:04:00
到底跟那麼不成熟的人相處有何爽?年輕肉體啊
作者: TVlee 2014-09-05 13:09:00
放生
這是年齡的問題,我18歲也天真白目,現在30成熟多了
作者:
vuv87 (FISH)
2014-09-06 17:02:00因為你的第二篇文,感覺愛辯 不要自以年長 忽視對方感受
作者: chaos102 2014-09-07 00:25:00
你聽起來也假假的。天生一對,請勿彼此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