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分手暴力?愛情裡我們可以如何伸張正義

作者: Doraemi (黃丸子)   2014-09-14 11:57:15
http://forgetfulbc.blogspot.com/2014/09/cheat.html
今天在FB上看到一段分享英文教學的影片(沒錯是英文教學)
內容是一段廣播節目,酷的是如標題說,這是一段比鄉土劇還扯的超展開
'' 美國情侶克里斯與艾希莉已交往五年
克里斯原本已買好戒指
並打算在情人節當天求婚
但後來得知女友不僅已經發現他買的戒指
還背著他偷吃
克里斯跟廣播主持人想出一個復仇計畫
那就是Call out給艾希莉
要在現場直播的節目上好好教訓劈腿的女友
劇情發展的誇張程度和世間情有拼
差別在於這不是出自編劇之手
而是百分之百的真實事件''
事件後續也蠻酷的,女方一度拼命挽回,
但最後還是嫁給劈腿對象(也算有情人終成眷屬?)
但後面引起蠻多討論的就是,
「艾希莉的朋友則認為雖然艾希莉偷吃有錯
但也不至於受到這種懲罰」
大家認為呢?在愛情裡伸張正義是否也應該有個極限,
我自己覺得這樣好像真的很過分....但又說不出哪裡有不對....
作者: pttyujing (阿宅)   2014-09-14 12:01:00
因為不准對方偷吃而你偷吃時不希望這樣被對待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9-14 12:37:00
這種是自由心證,有人覺得過份就有人覺得剛好,主持人跟男生就是覺得「應該這麼做」,你覺得過份就是你的標準不一樣而已
作者: ncaaa (ncaaa)   2014-09-14 12:59:00
剛好而已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4-09-14 13:01:00
剛好而已 愛偷吃
作者: oct1982 (啤酒肥花)   2014-09-14 13:07:00
表現得有悔意一點,就可以博取大多數的同情,不過男方是想狠心的分手,最後還是在對方掛掉後有所遲疑吧。但真的是剛好而已,人一緊張什麼藉口都講得出來...
作者: lostpic (lostpic)   2014-09-14 13:12:00
克里斯沒有衝動傷害艾希莉已經很理性了
作者: yan11234 (神奇鳥ㄚ腳)   2014-09-14 13:15:00
剛開始覺得女生哭滿可憐的,但偷吃就不對啊。就像主持人說:婊子愛偷吃又愛哭哭哦XD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9-14 13:24:00
劈腿的人就要有種承受後果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4-09-14 13:42:00
結局還不是婊子嫁給小王 所以男生這樣做 剛剛好而已
作者: lion7683 (青椒)   2014-09-14 13:53:00
就不要劈腿啊,男方這樣做我認為很合理
作者: mortleo (mort)   2014-09-14 14:28:00
哪種懲罰呢?在公開節目上被公評?被公審?還是被私刑?公審跟私刑是明顯不符,因為沒有審判也沒判決結果,也沒私刑,因為並非男方找一群自己人,在主場,對女方施暴。節目是個公開的場合,有差話的只有主持人,而看來主持人非客觀但也只是遵循他們個人立場在說話。那接下來討論的就是公評的部份,除了公眾人物,否則一般人的個人私德其實並非可公開討論之事,因涉及個人隱私。但這又分成,我跟你公開討論他的感情問題,以及我跟你公開討論我的感情問題的差別,後者是我自願分享我的個人隱私,這樣說對吧!但是故事可能牽涉其他人,也許還是需要馬賽克。最後就是這個案例了,雙方都到場,也被告知是在公開節目上,也被高知是要談論他們的感情狀況了,(但這邊有隱匿誤導的存在),然後就是大家看到的這樣了。女方有權在發掘異狀的時候要求中斷播出或是中斷通話,不過他沒這麼做,所以算他放棄權益了吧!既然法律上沒有問題,接下來就是看道德的部份。但是道德沒有標準,實在很難討論。只能說,既然都敢在公開場合偷吃,那在公開場合被抓包跟分手也只是剛剛好而已。TMD的都把男友當成是死人了,是想跟鬼講情份嗎
作者: i9100 (i9100)   2014-09-14 15:27:00
女人一直言語暴力,人身攻擊. 但並不認為那是暴力會說: 只要動手就是錯,就是暴力.現在被人拿來公審,就變成『分手暴力』了 你很會玩弄文字
作者: flydogbus (黃小兵)   2014-09-14 15:44:00
女的可以直接掛電話阿...退一步來說就算是暴力自己一個小動作就可以結束,這算哪門子暴力
作者: KevinHaooo (凱文豪洨貓)   2014-09-14 15:45:00
剛好而已啦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4-09-14 16:28:00
別偷吃哪來的暴力? 那妳沒想過即將要結婚卻發現這種事情的男生是遭受多大的精神暴力?
作者: i9100 (i9100)   2014-09-14 19:47:00
很多人認為暴力 也只是那一撮人。 而且是外國人若按照外國人標準,你知道台灣常常認為讀舌罵人不犯法算不算暴力?原來是中文部落格。我展開所有留言用Ctrl-F搜尋暴力orVio都沒搜尋到文字。看來,真的只有你自己說是分手暴力(網頁留言全展開已截圖)
作者: mortleo (mort)   2014-09-14 21:20:00
一開始的立論點就有錯了。1.愛情跟婚姻不同,沒有法律效力,也就沒什麼對錯,沒什麼正義。2.男方並非跟主持人規劃一個復仇計畫,而是要求主持人協助他在節目上分手,並告知主持人原委,以獲得協助。所謂的報復、傷害、懲罰,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9-14 21:22:00
其實這就像互打巴掌一樣,總覺得自己打的力道就是剛剛被打的,但是被打的時候又覺得別人打的比較重
作者: mortleo (mort)   2014-09-14 21:23:00
也就是公開發佈真相這點,而且是在女方同時在場,同樣有發言權,有澄清的權力下,所得到結果。
作者: Doraemi (黃丸子)   2014-09-14 21:33:00
打巴掌的比喻好貼切喔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4-09-14 21:42:00
求婚前一個禮拜被發現偷吃 而且女生還知道男生要求婚XD這樣女生傷害那男生多大知道嗎?這會完全影響他的生活這比被斷了一隻手還痛 痛到整個人都變廢人躺沙發看電視
作者: i9100 (i9100)   2014-09-14 22:07:00
youtube影片因為是中文的,留言也全部中文,135個留言沒看到暴力字眼! 本來我說你文字有誤,你說別人留言也這樣說我才覺得你有問題因為,我不認為這是暴力! 相比劈腿說不定算是嚴重的精神暴力或信任暴力, 如果有這種詞的話兩造都有機會發表言論的情況,甚至可以隨時掛斷,真不知暴力在那. 那這樣法官在法庭判被告有罪,是否也是一種暴力?因為沒給人面子?人生就不能追求真相和結果?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4-09-14 22:14:00
剛好而已
作者: Doraemi (黃丸子)   2014-09-14 23:41:00
你高興就好啦,我覺得你只是很想找人吵架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9-15 08:13:00
不然妳覺得男生該怎麼做才好呢不是單指分手一事喔 是發現女友在知道他要求婚前一個禮拜 還在跟其他男人在酒吧裡親熱 男生要怎麼回應才能算是適當表達自己的不滿?
作者: Doraemi (黃丸子)   2014-09-15 22:16:00
我覺得幹橋女生很應該也非常OK啦,但是搞到這樣我覺得好像有點太過,但說實在我又講不出哪裡不對可能就是覺得殘忍了點,雖然女生也是活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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