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建議原PO請修正標題 請把好意二字先行HighLight起來好嗎
例如:是否該接受岳父的「好意」
再我看來根本就不是好意嘛 貸款五百萬 20年 採本金攤還 20年下來 光利息就將近100萬
這是在任何條件不動的情況下 20年攤還的情況 PS 我知道這是概算
我只想表達利息有多麼的可觀!!!那貸款一千萬 哇嗚 我想更是驚人
所以這真的是好意嗎? 這是第一件事
另外 我自己本身是女生 已婚 我一直認為男女雙方在婚姻中 還是要保有自己的事業
財產 各自各方面大部份的支配權 雖然沒辦法真的很公平的平分出家用分配 家事
及盡孝道的部分 這些真的很難量化啦 尤其是情感的支出...這也就是要踏入婚姻前
雙方要談清楚並且取得共識的地方了......
我不清楚妳們現在只是在談還是已經成定局了 但我如果是你 我會提議 房子就請岳父不要
貸款了 如果很堅持要妳們入住 那你就跟你未來的老婆講好 你寧願給妳父母孝親費
也不願意讓銀行賺利息~你去租房子也是要給房租的 用這種想法去想
應該就會比較釋懷了 不然幫人家繳貸款 結果房子自己完全沒持分 真的很不OK
扣除一些應付費用後 我倒認為你自己用自己名義去買個房子 對自己也有保障
既然是台南人 那就在台南買房子吧
這樣也就不用走幫忙繳貸款 還要留下紀錄 避免之後須要打官司用
但是房子就請先婚前買好吧 不然算婚後財產 離婚後 對方在兩年內還是有權請求的
總而言之 我完全不認為岳父是好意 大可用要繳太多利息給銀行覺得十分不划算這件事
推掉 正常人都不喜歡讓銀行收這麼多利息的 除非妳岳父就是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