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了今天頭版那條新聞,我個人的感覺是..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4-09-24 09:26:25
不講卡通了,我更正經一點講好了?
要分就分,哪有分手之後拔刀去砍人的道理?
男方的親友在那邊說"因為女方太會花(錢),所以男生才要砍人",
開玩笑咧,這能構成砍人的道理嗎?
受不了對方花錢,那就落跑不結婚算了,這樣也比砍人好吧?
如果覺得對方太愛花錢,那對方提分手就分啊,因為你負擔不起,
就讓對方去找個負擔得起的人啊?
用傷害別人表達愛情的人,其實不是愛著對方,而是愛著自己。
這實在是很荒謬,因為你從來沒有真心愛過那個人,所以才會做出這樣的事;
如果你不能給她她想要的幸福,又為什麼要強留下她?
我是不知道這種人怎麼想的,總之傷自己才是正確的,
哪有去傷對方的道理啦?
至於說錢不夠花,這就更不構成砍人的理由啊!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4-09-24 09:31:00
因為覺得人財兩失越想越不開心吧
作者: segio (初華)   2014-09-24 09:37:00
不是很多事情都想當然爾.砍女友.潑男友王水等也不是第一人這個事件如果男方不是台大畢.大概是小石頭丟到水裡的感覺之前一堆砍女性家人或直接砍女性的.頂多就社會版而已
作者: wind9 (風九)   2014-09-24 10:35:00
樓上,這就是現實,好像之前撞死台大女醫生的案子,車禍撞死人的事屢見不鮮,可是身份背景不同重要性就不同關鍵是引發的議題深廣能創造新聞價值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09-24 13:15:00
被害人有夠倒楣,挨41刀不夠,還莫名多出一堆罪名。
作者: kukuwein (阿開文)   2014-09-24 13:18:00
相處久了,很難說分就分,一定有一方不甘願,只差怎麼溝通
作者: Vataeli   2014-09-24 14:54:00
同意+1,男的控制欲太強,所有的話都他在講,不管怎樣都不構成可以殺人洩憤的藉口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24 15:37:00
很爛的藉口 依然是藉口阿而且會砍人的很多 會猥褻屍體的不多
作者: melodywu (melody)   2014-09-24 16:02:00
這種個性 沒花他錢他也會有其他藉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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