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angle (kawai)》之銘言:
: 男友跟我交往了3年,現在分別是32歲及28歲,
: 男友是台中人,家人也都在住台中,目前在台中工作,工作可調往台北,工作滿9年了。
: 我則是台北人,家人在台北,工作也在台北,年資2年,
: 所唸的科系離開台北後很難找到適合的工作。
: 交往後雙方有共識,會以台北為家,先租屋、並以買屋為目標努力,
是雙方有共識.還是只有妳單方面有共識
老實說以我是男生的話.如果台中台北薪水都一樣的話
打死我也不想去台北工作.看看那房價差多少
: 我知道男友有時候會自己在休假時看房子。
: 由於他打算用自己的存款+貸款,我不會出到錢,如果買了會是他自己的婚前財產,
: 所以我沒干涉這件事,也沒陪他去看房子過。
所以呢.妳男友妳確定是看台北的房子而不是跟家人去看台中的房子
如果像你所說的他的薪水全額給父母保管
那他怎麼敢去看台北的房子.他身上根本沒錢啊
: 前幾天,男友突然在電話中說 "我媽剛剛打電話告訴我,她幫我在台中買了一間房子",
: 買在他台中工作的單位附近,
: 用的是男友的存款,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妳確定.在怎麼說台中的房子少說7百萬應該跑不掉
妳男友工作九年.至少年薪快百萬才有那些錢耶
所以他爸媽動這好幾百萬都沒問過兒子
房子誰的名字.父母的.男友的
老實說.我覺得妳男友根本早知道也打算在台中買房子了
: (男友的薪水是全額交給他爸媽"保管"的,哥哥姊姊都沒出扶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