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 兩人加起來 10萬多 在台北已經可以過得很正常了
可以贏過一堆人了
所以你所謂的"養不起" 這個問題不存在
真正存在的是
"你還不想生孩子"
這個部分也很好理解 你年輕,也才交往4個月,這樣的情況下突然要你生孩子
雖然你承諾會娶對方,但是你下面的回答有提到
"怕生活過,如果不適合",這樣的假設問題
也就是說 其實你心裡還沒有把它當作真正一輩子的 "牽手"
這樣的情況下,在女方的立場
等下去肯定是吃虧的
那其實從你的言論看起來
你先問問自己 是不是不生小孩主義
如果是 可能就要跟女朋友談一談 小孩的議題
如果不是 未來還是希望有自己的孩子
那就認真思考 是否就是這段緣分,確定是了就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不然就趕快放生那女孩吧
※ 引述《consortium (義勇人)》之銘言:
: 最近跟女朋友吵架~吵架的原因是他三十歲了想生小孩,可是我28左右還不想生
: 我承諾過會娶她這沒問題,可是我不想要小孩,原因是自己未準備好!
: 我們彼此都是月薪五萬多塊的上班族,都在台北上班,還沒同居(因為他家人反對)
: 也只交往過四個月,我非常怕因為沒有一起同居生活過,如果最後不合適有小孩會
: 讓小孩變孤兒.....(畢竟如果同居發現不合適還可以分,結婚真的走不下去也可以離婚
: 為了婚姻而生小孩本末倒置) 我非常希望說結婚後順其自然,當兩人相處久了膩了
: 就會想生了,但是他的想法是希望可以按照他時間表走,31結婚 32生小孩,
: 因為她擔心若是高齡產婦對小孩子不健康,但是這樣子我壓
: 力很大也覺得很無趣(按照時間表在操課的),對我來說如果沒小孩就算了,我沒有一定
: 要有小孩,有板大可以給我建議嗎? 謝謝!
: (女友之前有位男朋友交滿久的~大約五六年,最後分手收場,不知澳是不是因為這樣所
: 以他很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