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前後折磨了我約四個多月
最後結果很遺憾地以決裂作收
因為時程稍長
我就以列點式敘述事件經過
前情提要:
我和我同學在一年半前曾經曖昧過兩個月最後「沒有在一起」
因為我和我同學是同一個朋友圈
後來就當朋友
無繼續維持任何曖昧關係
故事開始:
五月底_
同學交了一女友。
五月底_
我的生日,他沒有出席我的生日。
事件:
他騙大家說去練球,可是那天大雨,學校沒有場地。慶生結束後,我在宿舍外撞見他與女友正在約會。
女友不准他出現,因為主角是我。
六月_
系上男籃送舊吃飯。
事件:女友追問我的座位、我有沒有跟我同學說話,並要求我同學刪掉我的電話,平常上課不能坐在一起、不能走在一起。
七、八月_
畢旅籌備期。
事件一:女友不准我同學參加我們這群朋友的畢業旅行,整團有九人,男女各半。原因還是我。
事件二:為了我同學想要退票,機票飯店已經訂好,造成了人數上的麻煩,也造成了同行友人及當地地陪不少困擾。
九月_
最後我同學畢旅還是去了,因為機票不能退。
他出爾反爾地,最後全團多了地陪的朋友,人情上因為麻煩別人,於是我們多分擔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
事件:凡有wifi可使用期間皆在使用手機跨國與女友聯繫,無論是早上六、七點或是凌晨一、二點,影響了大家出遊興致和室友的睡眠品質。另有不准與我合照、坐在一起,若不小心真的站或坐在一起,他會當我的面離開。
女友要求出遊打卡也要打她,後來我同學以隨身帶一隻熊玩偶與其合照作為妥協。另,只要是我打的卡,若臉書有標記到我同學,通通被取消標記。
九月中_
畢旅結束。
事件:他們分手了。但我同學也把朋友們得罪光了。並積極有復合和撮合大家與其女友當朋友之意。
九月中下旬_
事件:我同學約我吃飯也分別約了幾名友人單獨當面致歉。
可是道歉之後,每每我身為一個球經去球場看球賽,我仍能看見前女友的蹤影跟我一樣站在場邊,賽後檢討也跟在一旁。可是我們根本不同系。
是我同學邀請前女友來看球的,
在一個處處在外攻擊我的人面前,
我很難忘記我曾經被怎麼傷害。
九月底_
事件:我同學在線上密我,內容是聊他的前女友的確有在外罵我,但沒有罵我胖子,問我要不要聽被罵了什麼,並且問我從哪聽來。
總長被盧了兩個小時。
昨天_
事件:我發現上次在線上跟我聊天的人,不是我同學,是他的前女友,也就是我跟一個陌生人聊天聊了兩個小時毫不知情。並且我同學說他就在旁邊看著。
在這四個月期間,我不停地被以莫須有的「前女友」之名義在外被謾罵、人身攻擊,電話也被刪了,同時失去了與同學最後一年相處的權利。除了我以外,所有遭受事件波及的友人都曾經花費無數個夜晚與同學長談、溝通。
最後,我同學做了一件這麼侵犯隱私並欺騙我的事情,坦白說我覺得很令人感到噁心、反胃。
大家才剛做好心理準備我的同學要回來了的時候,就知道了這個讓我崩潰不已的事實,所以最後選擇了離開。
做這個決定的時候很憤怒也很痛苦,
我們大家曾經一起擁有了很多美好回憶。
所以你是女的,是系隊經理?她從頭到尾把你當敵人這樣?你們曖昧過,誰都會防著你吧= =,何況你還有近水樓台優勢,你要跟系隊一起行動耶!
你把文章中全部的"你"替換成"半個前女友"來閱讀一次,就能理解了。她女友是管挺嚴的沒錯,但是可以理解。
作者:
a0210127 (winwinlin)
2014-10-17 19:20:00最後結尾看不懂
覺得很正常啊 妳不覺得怎樣不代表別人不覺得怎麼樣妳身為以前曖昧的嫌疑人 整天跟著自己男友行動就算是一群人 也難保你們一坨人不會互相掩飾少在那邊玻璃心 自己不會想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10-17 19:36:00這女的拿妳朋友身分跟妳假聊那段,不只她,其實提供帳號的那男的也給人非常糟糕的感覺。有話不直說,利用網路隱身套話相當之卑鄙。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4-10-17 19:38:00
你以為大仁哥現實會有嗎???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4-10-17 19:39:00少一個朋友而已沒什麼 我曾經莫名其妙少了一群我以為是朋友的人
出遊那段有點點煩,用你同學帳號那邊男女都有問題= =其他真的都很正常... = =
利用別人帳號套話很可惡,不過原po要回又說別人"盧"也很有事,明明可以不回的不是嗎 =_=
作者:
anaheim (Ducks)
2014-10-17 20:05:00她非常正常啊!任何女友都會這樣防你
我覺得最後兩段意思是說,那群朋友本來又要在接受男主角回到他們這群裡面(之前為了女友得罪光了),但是又知道了原PO在臉書上被假冒的男主角盧小的事情/最後整團人決定繼續排擠男主角
作者:
miss0409 (yang。)
2014-10-17 20:18:00不懂原po發文的意義 這系列好像是溫馨搞笑的耶
作者: irean1021 (Irean) 2014-10-17 20:25:00
沒有要在一起就避嫌又沒什麼,大部分的人都會防啊!
作者:
SSDD112 (早安)
2014-10-17 20:49:00等妳喜歡上一個人妳就懂了
作者: owo32 (yi) 2014-10-17 20:52:00
PO的意義為何?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10-17 20:55:00所以從頭到尾妳就惦惦什麼都沒做?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4-10-17 21:05:00
?
作者:
MelonChou (MelonChou)
2014-10-17 21:09:00換個角色想想吧
你莫名其妙被當假想敵 但可憐的是你同學你不用太憤怒 我覺得比較慘的是你那個同學吧看到最後你被罵 ...你真的很衰 你那個同學大嘴他那個女友不是很懂事 剛好配你同學大嘴巴一對算了啦 拍拍~青春期的人總是很無理取鬧
作者:
lovetoo (too)
2014-10-17 22:32:00女友並不奇葩。倒是妳,身為前曖昧對象倒是不避嫌啊!當妳以為聊天對象是男方時,還可以聊個二小時,我真的看不出來妳有把對方女友放在眼裡嗎?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4-10-18 00:26:00要怪你朋友吧 怎麼怪女方 又沒人逼他聽話 交女友弄到得罪光朋友 本身問題比女方大
作者: paul81421 (蕭保羅) 2014-10-18 01:16:00
沒曖昧了朋友就朋友是要迴避什麼?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10-18 01:33:00妳愛他嗎?
作者:
ufo6123 (POPO)
2014-10-18 16:26:00……不覺得他女友奇葩咧
雖然原PO沒有說他自己的行為可是到這種程度太扯了吧
說要避嫌的人有啥問題?那是她自己的社團耶!怎會被乞丐趕廟公?難道避嫌和吃醋可以無限上綱到欺負欺騙的程度嗎?真要避嫌男友幹麻不直接退社?
作者: amoe1210 (KEVIN) 2014-10-18 19:13:00
你們好無聊
作者: love22277 (傷心的人別聽慢歌) 2014-10-20 08:28:00
妳自己有避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