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昨天晚上協議分手,原因是吵架吵到最後,他說他覺得我不是能跟他走到最後的人,分手只是遲早的事。他都這麼說了,我不希望他抱著騎驢找馬的心態和我在一起,只好同意分手。
我喜歡他的過程很辛苦。
因為我們太不一樣了,他很有魅力長得帥又花心愛玩,我卻只是個普妹。
我從國一喜歡他到現在大二,從暗戀、告白被拒到在一起,即便高一他劈腿和A女在一起,我也是默默療傷還是忘不了他。
高三一考上目標校系傳簡訊跟他說才又聯絡上,他跟A女也是分分合合,最後決定跟A女分手和我在一起。
當然從大一在一起到現在,也因為他跟A女糾纏不清、跟別的女生搞曖昧、覺得我們不適合等等分過兩次,一次我原諒他,一次我求他回來。
昨晚我們還是協議分手了。
我知道大家一定會說這麼爛的人還一直喜歡他很不值得、我是不是瞎了狗眼、幹嘛糟踐自己,相信我,該聽的話我都聽了,中間也受過兩次心理輔導想釐清自己的想法,只是理性上知道不該碰,卻又一直受他吸引。
因為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那麼快樂。
很多時候不用說話就知道彼此的想法,我說的話只有他懂那弦外之音。
我們互相體貼,能夠溝通協調出最適合的方法,不常吵架。
熟知彼此的個性,雙方剛好互補,能夠給出不同於朋友的意見,非常受用。
我保守、他勇於挑戰,滿足了我好多心理需求。
唯一缺點就是他會和其他女生曖昧,他覺得又不是在一起沒什麼,但很多時候我會吃醋,更擔心他又劈腿。
因為不想失去他,我這麼愛這麼需要的他,所以我退讓、容忍、期待他會變好。最近他是很乖,但是說出了覺得以後可能會遇到比我適合他的人這種話,我想就是他定不下來的原因吧,再繼續也沒意義。
失戀的過程我走過,知道怎麼復原,但我真的好怕好怕再也找不到像他在個性上、生活習慣上跟我那麼契合的人,他很有魅力、很聰明、很有自己的想法。
會不會我以後再也沒辦法這麼深愛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