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女朋友是什麼東西?能吃嗎?

作者: hanakuma (希雅莉絲特)   2014-10-19 17:30:57
※ 引述《linboy0303 (BOY)》之銘言:
: 在下超級魯蛇。
: 約會經驗零,沒有過曖昧對象。
: 心儀的女孩,大概是十年前的事。
: 老實說,我都不確定那算嗎?
: 現在的我說那是屁孩的自以為是,
: 錯把性慾當愛情。
: 長久以來,我有一些疑問。
開頭先請問原PO,約會經驗零,
所以你跟「心儀」的女孩,
沒有經過相處,就直接跳到性的部份?
如果是這樣,你應該反思一下為什麼,
你會用「心儀的女孩」去描述她;
如果當時的你能夠忽略愛、只看性,
那試問,
當時在馬路上碰見的每一個人,
你都想和她們共枕眠?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代表在你心中,
仍然留有著對愛人的選擇權,
這,就不只是性。
從你的用字,
感覺你口中的"你"和"真實的你",
是有些矛盾的;
你不確定十年前那段算不算愛情,
但你的形容已經將那女孩,
形容成「心儀的女孩」,
在用字上,
你形容你自己有部份對她傾心,
所以建議你可以從這裡開始,
多探索自己的內心。
這一段看起來是很小的矛盾,
可是這能夠以小見大;
世界上的所有問題,
在你提出來的同時,
內心都其實會有個答案或臆測,
這來自我們天生的想像力;
但當你因為「某些原因」,
不想去聽自己內心的聲音時,
那個聲音就會越來越小、越來越小,
最後你再也聽不見「自己」。
(例如你覺得自己是魯蛇、
沒約會經驗、沒有曖昧對象、
這些都讓你覺得,
自己不如他人有資格去猜測,
愛到底是什麼?
你害怕當你說:
「我覺得愛情很糟糕」的時候,
別人會說「你又沒談過!」
你害怕當你認為:
「愛情很美好」的時候,
別人也會說「你又沒談過!」
甚至別人可能會說:
「你連曖昧對象都沒有!」
所以你再也不敢去傾聽,
在你內心對愛情兩個字,
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解釋。)
看到你寫了這麼多問題,
我只想告訴你,
你的問題,說抽象也不抽象,
說易於描述也不是那麼容易;
你的問題,就像你問全世界:
「玫瑰嗅起來是什麼味道?」
嗅過那滋味的普羅大眾,
最後只能告訴你:
「那香味美妙至極」、
「那味道太噁心」,
又或是「那味道像醉漢口中的酒氣」;
對玫瑰的香氣,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解釋,
因為世界那麼大,
他們所嗅過的玫瑰,
不盡然會是同一朵花。
所以你的問題就像在問:
薰衣草是什麼味道、
木製衣櫃久久未開是什麼味道、
像問腐朽的麵包嚐起來是什麼滋味,
就算將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
寫成幾千萬字的長篇小說,
讓你用盡一生去讀完、去模擬、
去想像,文字終究是文字;
精讀得再熟,
也比不上一次的親身體會。
在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
能夠將玫瑰的香氣裝進一罐玻璃瓶,
拿到你鼻前讓你嗅嗅,然後告訴你:
「來,這就是愛情的味道。」
但"她"可以。
這裡所講的"她",
可能是你接下來的女朋友、
可能是你未來的妻子;
只有當你愛過一個人,
那個人才能真正解答你的疑惑,
只有當她愛你、你也愛她,
兩份愛情同時出發,
交集在同一條軌道上時才會有答案;
只有那個"她",
才能夠把愛情裝進一個小瓶子,
拿到你鼻子前、讓你嗅嗅,
你聞了才知道:「原來,我愛妳。」
你聞了才知道:
「原來,這就是愛情的味道。」
最後你會發現,你也漸漸開始,
很難用抽象的形容詞去闡釋愛情;
親身體會後當別人問你:
「男女朋友是什麼東西?能吃嗎?」
你可能會說,所謂男女朋友,
就是你打噴嚏的時候,
給你蓋上被子的那雙手、
就是吃飯時,
願意靜靜陪伴在旁的那個人;
這些看似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小事,
都是關於愛情的表徵。
●下文,非常非常非常長!
 關於你原文每一個「?」的回覆,
 都純粹是我個人思想,供你參考。
(Q1)為什麼要交男女朋友?
 答:因為愛他。
 因為佔有慾是愛情的一部份、
 而有道德的愛情是專一。
 所以男女朋友的專有名詞因而存在,
 就像在說:「我們專屬於我們」。
(Q2)為了感覺?為了依靠?
  為了交媾?為了婚姻?
  為了合群?為了愛情?
(Q2-1)為了依靠?
(a)什麼心事不能對朋友訴說?
 答:例如跟朋友相處時受了委屈,
 事情不大不小時,
 可以找男女朋友訴說。
(b)什麼問題不能問朋友意見?
 答:例如朋友相處上有問題,
 可以問男女朋友客觀的意見。
 (例如朋友有些行為讓你不愉快時,
 可找男女朋友討論解決或磨合方式)
(c)什麼麻煩不能找朋友解決?
 答:例如你今天在家上洗手間時,
 發現廁所沒有衛生紙!
 又例如你人在家但手機掉在公司,
 而你得了流感上吐下瀉出不了門時,
 伴侶可以救你一命;
 又例如你媽今天抱怨你女朋友,
 吃完飯不收碗這種事,
 你就只能直接找女朋友溝通,
 這種麻煩,找朋友無用。
(d)什麼情況是兄弟扛不起的?
  必須要有伴侶來處理?
 答:這世界上每件事,或大或小,
 只要有心有力,誰都扛的起。
 
 重點是,誰願意一輩子幫你扛?
小結:愛情是一種相對的心甘情願。
你提出的每一個問題,
的確朋友都能夠做到;
甚至家人、路人,社工都能夠做到,
可是重點是,
有哪一個人願意、並且能夠,
這輩子每天都在你身邊,
並且日復一日都願意如此對你?
伴侶,就是心甘情願將心意、餘力,
保留給你的人。
(Q2-2)為了感覺?
(a)怎樣的感覺讓你超脫友誼,
  發展愛情?
 答:『專一性。』
 愛情來臨時,
 讓人有想獨佔這段關係的衝動,
 令人不滿於朋友關係的現狀;
 當你們是朋友關係時,
 對方還可以再有一個、兩個、
 甚至是一百個朋友,
 但當你們是伴侶時,對方和你,
 就只能擁有彼此這一個伴侶。
(b)為何不是維持友情,邁向生死之交?
 答:愛情跟生死之交的友情,
 是可以並存的,
 所以沒有「為何不」的問題。
 例如黑人和范范,
 交往前在國外遇到車子打滑,
 兩人險些喪生,他們是男女朋友,
 但也絕對、相對是生死之交。
(c)男女朋友比朋友多了什麼感覺?
  多了承諾?多了責任?多了付出?
 答:愛讓人多了心甘情願、
 多了身在其中,
 無論喜悲都甘之如飴的魔力;
 意即先有「愛」的感覺→心甘情願→
 甘願互相遵守承諾、承擔感情責任、
 互相為這段感情付出→經營。
(Q2-3)為了交媾?
   因為生之本能?性慾的驅使?
   左右手或召妓比不上的快感?
   久了膩了老了累了,便可分了?
   有其他抒解方式便不需要了?
 答:
 首先,你要理解「本能」,
 跟「性慾的驅使」是一樣的東西。
 其二,如果交男女朋友是為了交媾,
 那就不稱作「交男女朋友」,
 那就稱作「找砲友」。
 那就與你發問的文本無關。
 這種問題你如果真的要問,
 在對象方面:請徵詢有交砲友的人,
 而不是問有交男女朋友的人。
 其三,我舉個類似的例子,
 讓你去思考看看。
 如果今天你是個愛吃的人,
 你一個人吃其實也可以,
 那為什麼你有時會選擇跟家人吃,
 有時會跟朋友一起吃,
 自己一個人吃飯很輕鬆,
 不用煩惱大家要去哪間、
 不用煩惱怎麼把假排在同一天聚餐。
 
 為˙什˙麼˙你˙不˙自˙己˙吃˙?
 如果一個人很舒服,
 我會選擇偶爾一個人,
 偶爾和大家聚聚,
 就好像你說的,左右手很舒服、
 召妓很有快感,
 但你並不是一定要選擇這個,
 就去否定另外一個。
 
 你可以一三五DIY、
 二四六和愛人溫存,
 這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並不是有性就沒有愛,
 並不是走到有性愛的階段,
 這段感情就被定義為純粹為了交媾。
(Q2-4)
(a)為了婚姻?
 答:我看過一個幼稚園小女生,
 抓著小男生的手不放開被老師罵,
 老師很生氣,跟她說:
 「快點回去排隊!要吃飯了!」
 小女生回答道:
 「我不要!我就要跟他在一起!」
 試問,這時候她是為了跟他結婚,
 所以牽著他的手不放開嗎?
 你應該思考一下:
 自己為什麼會去提出,
 這個「為了婚姻而愛情」的選項。
(b)找尋適合走一輩子的另一半?
 答:難道你要找尋不適合的另一半?
 追求優秀基因或家世給後代?
 答:這可以成為擇偶標準,
 但你不一定要設立條件。
 遭遇更好的對象可輕易變換?
 答:看個人。有人不會、有人會。
 不是以婚姻為考量的關係有意義嗎?
 答:婚姻是什麼?那試問:
 如果有倆人已經公證,但沒有感情,
 那這婚姻有意義嗎?
 婚姻只是愛情的形式之一,
 如果你想問婚姻有沒有意義,
 我會說:只要有感情,就有意義。
 一旦發現沒結婚的可能,何不分散?
 何苦糾纏,徒浪費彼此的青春歲月?
 答:同上文,
 「感情,是一種相對的心甘情願。」
 有些人發現雙方不可能結婚,
 還是一起相伴到老,
 為什麼他們要因不能結婚而分散?
 你問,感情何苦糾纏,
 每個人經營感情都有不同的方式,
 有人執著、有人灑脫,
 就是這樣而已。
(Q2-5)為了合群?應付親友的詢問?
   傳宗的壓力?
 答:為了滿足這些而談感情,
 是個人的選擇。
 Q:避免人人不合群,
  使社會結構崩塌?
 
 答:不談感情,
 不一定等於不合群;
 不合群,
 也不一定足以使社會結構崩塌。
 Q:與其改變世界不如勉強自己?
 答:這個世界,
 不會因為你勉強自己而改變,
 你也並不是要非得去,
 為改變這個世界而勉強自己。
 你的題目看到這裡,
 已經漸漸變成,
 你對自我懷疑的喃喃自語,
 誠心建議你,
 真的要先調整好你自己的心情、
 以及好好了解你自己;
 這種主觀的問題,
 只能從你自己身上,
 得到專屬於你的主觀答案,
 才會是你心中那個真實的正解。
(Q2-6)為了愛情?
(a)對方的小皺眉便使你憂鬱不已?
  一個令你不惜犧牲性命的笑容?
 答:這是個案,如果你是要討論,
 要求知,就不能以個案看世界、
 不能以個案問大觀;
 像我自己,「並不會」
 因為對方小皺眉而憂鬱不已、
 也不會為了一個笑容,
 不惜去犧牲自己的性命。
 是不是為了愛情而談感情?
 感情怎麼談?怎麼經營?
 要用什麼態度?
 今天要偏激的犧牲性命,
 去證明你有多愛;
 明天要用憂鬱,
 去控訴對方的小皺眉;
 這都可以是每個人愛情的選項。
 這裡面有偏激的、有理性的,
 重點是,你想成為哪一個?
(b)這是愛情?制約?憂鬱症?
 答:談過愛情之後我想回答你的是:
 我主觀的認為,
 交男女朋友對我而言,
 就是在談感情、
 這就是愛情存在的證明。
 而這是制約還是憂鬱症?
 我只能說,兩者都有。
 因為愛他,我甘願被制約。
 我甘願在每天回家,
 身體已經疲累至極的情況下,
 撐住眼皮只為傳個訊息報備;
 因為愛他,我也變得像憂鬱症。
 他的某些舉動讓我憂鬱、
 他的漫不經心讓我憂鬱、
 他的講錯話讓我憂鬱,
 但是我仍然愛他。
 所以,愛情、制約、憂鬱症,
 有可能同時存在,
 但有些人經過經驗的磨練,
 已經可以好好處理愛情中的小憂鬱,
 將這些對感情經營無幫助的情緒,
 好好排解,
 好好談場純粹的愛情。
(c)倘若你不是伴侶的真愛,
  能果斷離開?
 答:對不起你這問題,
 我真的看不太懂。
(d)如果你還找得到下一個,
  前一個算啥?
 答:你這問題好像在問:
 如果你以後確定要讀大學,
 那高中算啥?
 如果你以後確定要工作,
 那讀大學算啥?
 如果你以後打算要結婚,
 那朋友算啥?
 所以..........我真的覺得,
 你要問問自己,
 這些「過去式」的東西,對你來說,
 是不是真的毫無存在的意義?
(e)假設同時有兩份真摯的愛情,
  怎麼辦?
 答:
 不會同時有兩份「真摯」的愛情。
 如果同時有兩個人真心、傾盡全力、
 盡心盡力的愛你,
 而你沒有做出選擇,而是來者不拒、
 全盤接收,在兩者之間搖擺不定,
 那你對她們就無法稱作「真摯」。
 愛情,是雙方面的事,
 只有「你對她」+「她對你」,
 都稱的上「真摯」,
 這才能稱作愛情。
(Q3)愛情到底是什麼?
 答:愛情,是日常的、瑣碎的、
   是一點一滴的。
 是只能用形容詞形容的、
 是需要親身體會的,
 是你願意敞開內心的大門,
 加上現實中實際的行動,
 才會來臨的東西。
 就像中獎一樣。
 你無法準確描述,
 中頭獎是什麼樣的感覺!
 但是任誰都知道,
 不買彩票就不會中獎;
 就像如果一個人,
 決心一輩子都在地底居住,
 他就一定看不見陽光,同理。
給原PO:
從你的文字可以感受的到,
你承受了單身的一些負面情緒或壓力,
可是愛情是你自己的事,
要不要、能不能、好不好,
都要看你自己怎麼認定。
要不要談感情,是自己的事,
我想你需要先好好關心,
那些關於「你自己的感受」。
如果覺得不愉快,
就好好去理清你的負面情緒,
如果覺得快樂,
就想想什麼能為你帶來快樂;
感情不是理論,
就算你先沙盤演練一百萬次、
讀完世界上所有兩性論文或書籍,
也不見得能在感情上做到滿分,
你可能覺得世界很複雜、感情很複雜、
社會很複雜、所以上來發問,
你有很多疑問。
但人的心,本來就是很複雜的。
人心裡面有幾個心房心室、位在哪裡,
我到現在還是背不出來;
更不用說裡面有幾條血管、
幾條靜脈、幾條動脈,
更不用說,人的心裡,
為什麼要住進男女朋友?
所有複雜的事情,
都有可能變得更加複雜,
但你可以選擇簡簡單單。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0-19 17:39:00
溫柔推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4-10-19 17:45:00
推用心文~
作者: mimiiy (綠)   2014-10-19 21:07:00
好長好專業
作者: foodtp07 (ININ)   2014-10-19 21:18:00
認真給推!!!!太用心惹.....
作者: linboy0303 (BOY)   2014-10-19 22:38:00
我正是在等待這種認真回答的回文。我當然有臆測答案,不然怎麼生出下一個問題,現在總算有人回答,我又衍生一些問題,但先理順一下,對您而言,伴侶是一輩子陪伴、獨佔慾、愛的感覺,不是為了交媾不是為了婚姻不是為了合群。有沒有可能愛著某個人,過一段時間後便不愛了?萬一你愛某個人但對方不愛你,這還算愛嗎?有可能愛上其他人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0-19 23:34:00
「我愛你,與你何干?」 聽過這句話嗎?沒聽過的話去研究一下吧
作者: hanakuma (希雅莉絲特)   2014-10-19 23:54:00
Q:有沒有可能愛一個人後不愛了?A:有,愛是兩個人的事,少了一方就不成立。Q:萬一你愛某個人但對方不愛你,這還算愛嗎? A:同上題Q:你愛的人不愛你時,你有可能再愛其他人嗎?A:會,只是需要時間先沉澱才能重新談感情;而且,他不愛我,我就沒有繼續愛他的理由。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4-10-20 00:25:00
推認真
作者: Blackmock (白色鯨魚)   2014-10-20 08:39:00
推認真
作者: probono (futuro)   2014-10-20 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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