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是在15歲,那時候的一喜歡上,就是天長地久般的五年。
那時候只能偷偷騎著舅舅借我的小50,在冷冷的11月,緊張兮兮的涎著兩行鼻涕,把你從汐止載回內湖,那時候我全身都在發光。
如今我都會開車了,我反而不會愛了。
我開始學會講幾句幽默,恰如其份的讓女生看到我的聰明。
我知道可以訂哪幾家餐廳,喝點小酒,創造今晚的美好氣氛。
我學會拿吉他彈幾首流行歌,讓女生開心。
我知道有點危險但不越線的肢體接觸,使曖昧升溫。
我學會不要太放肆自己的喜歡,要從容不迫的等對方上鉤。
我可以笑笑的面對情敵,知道優雅和自信才是最好的武器。
我學會換上合宜的服裝,剪了有型的頭髮,注意自己沒有露鼻毛。
我甚至可以不流淚的結束一段又一段的感情。
為什麼當年我即便跟你講話老是緊張,但我還知道我愛著;為什麼我們就算總是吃便當,卻還能感到浪漫;為什麼當年的我是如此愚蠢,興奮的彈了海頓奏鳴曲給你聽,還洋洋得意你的假裝喜歡.......為什麼?
明明愛情的路上,走過了那麼多的無奈和緊張、學會了許多捷徑和技巧,我卻不會愛了?
我不再會為愛感到悸動
放感情前先評估自己的斤兩,不過份期待、怕受傷害。
放感情時斟酌熱度,不讓自己處於弱勢。
談感情時害怕傷害,直到最後一次分開。
我不知道我哪裡壞了,我明明學會好多套愛情的理論,卻不會愛了。
也不敢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