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事分享了一個笨版的文章,辦公室的人都笑著說好扯又好羨慕作者有個那麼有趣
的男友媽媽
原來,是一年多前因為思念遠在國外求學的男友,而跟大家分享我與他媽媽之間發生的趣
事
重溫了閃光媽的閱讀障礙系列,當時的男友已成了前男友,原來只一年的時間,原來一個
女人,可以改變那麼多事。
那個你總是強調只是朋友的她;是有未婚夫的她;是你知道我會生氣還讓她作飯給你吃的
她;是知道我們爲她吵架,知道我不喜歡你們單獨出去,卻總是在她打卡照片中看到你的
衣角或是你戴著我們對戒的那隻手。
爲了她,你放棄了我們10年的感情
爲了她,你不惜傷害最愛你的父母
看著曾經開朗幽默的閃光媽,這一年來的以淚洗面,每當我致電關心兩老狀況,聽著閃光
媽說你又爲她刷了幾萬的旅費;或是你又爲她與家人大吵;甚至半夜偷偷帶回家,躺在那
張我整整躺了四年的床,身為一個被劈腿的前女友,我只能心痛的安慰著。
心痛,不是爲你,那不值得
心痛是爲了待我如親生女兒般的兩老,這一年來,不知道多久沒看他們笑了。
曾經的歡聲笑語,如今只剩一聲聲嘆息。究竟什麼時候你才懂,父母才是你該好好珍惜的
感情?
他們沒看錯人,沒白疼你,但....LET IT GO
分手後真的還適合關心對方父母嗎?而且如果對方已經有對象,這真的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做的事情.......
這故事告訴我們,閃文也有散場時,一年後回來版上看我的XX男女友系列文,不知道修成正果有幾對?
樓上別這麼說嘛,至少那一刻是閃耀而珍貴的別忘了吳岳老師談愛情^^
作者:
hh120hh (芯)
2014-11-06 14:49:00都分手了不管怎樣我認為你都不該再去干涉他們的事情了